农村宅基地继承政策的情况又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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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农村,通常会分到宅基地,而当老一辈过世后,子女又能否继承爸妈遗留下来的宅基地?可以继承农村宅基地的情况是什么?不能继承农村宅基地的情况又是什么?

一、农村宅基地可以继承吗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使用权属于房屋所有人,农村村民的宅基地使用权是基于“村民”的特定身份取得,村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权,不能随意对宅基地进行处置。

我国《继承法》第三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宅基地不属于遗产,不能被继承。但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公民个人所有,可以继承。按照我国法律规定的“地随房走”的原则,公民继承了房屋,当然可以使用房屋所占的宅基地。

二、可以继承农村宅基地的情况

1、继承人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并且在同一农村集体组织中,可以继承。

2、继承人不和被继承人一起生活,但属于同一农村集体组织,可以继承。

三、不能继承农村宅基地的情况

1、继承人和被继承人属于同一个村集体,不在一起生活且不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不能继承宅基地。

2、继承人和被继承人不属于同一个村集体,不能继承宅基地。

3、继承人是城镇户口,不能继承宅基地。

四、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什么

宅基地使用权指的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依法享有的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造个人住宅的权利。

根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五、农村宅基地使用期限

依照我国法律规定,农村居民可以对自己的宅基地行使占有、使用等权利。宅基地所属类型不同,这种使用权行使年限也不相同。

宅基地分为两种:

一种是国有土地上的宅基地,此宅基地应当有年限,不超过七十年;

一种是集体土地上的宅基地,法律规定这种宅基地使用权没有时间限制,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身份而获得的。

拓展阅读:

随着城市化的推进,农村宅基地的价值越来越大,现在农村宅基地可以说是农民的一项十分重要的财产,许多关于农村宅基地的问题也随之而来。农村宅基地继承分配便是其中的一个。

一、宅基地的继承

农村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制,不是个人财产,无论从任何一项法律上来说,都是不能继承的。但是中国的《继承法》承认房屋可以继承,也就是变相承认了因房屋的存在而存在的宅基地的使用权,可以继承。

《继承法》第三条,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1、 公民的收入;

2、 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3、 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 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6、 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7、 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划分,跟其他财产一样。

《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1、配偶、子女、父母。

2、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十二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二、宅基地的分配

在我国宅基地使用权是国家授权村集体给予农民的无偿使用的特殊物权,是不得流转和被继承的。但是,按照我国“地随房走”的一般原则,在宅基地使用人过世后,只要其继承人的户口还在该村集体,那么根据继承法继承房屋后也可根据自己的集体土地使用权合并继承该宅基地。但如果其继承人已经不具有该集体户口,则宅基地收回,村集体有权要求房屋继承人将房屋拆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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