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购房新政策有哪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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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购房新政策2017有哪些呢?你是不是也很好奇呢?今天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新建商品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机构:

各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利)局,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各房地产经纪机构,各有关单位:

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新建商品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佛府办函[2017]190号)的要求,对《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关于执行房地产调控政策有关措施的通知》(佛建管函[2016]761号)对应内容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限购对象及购买条件

(一)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继续暂停向其销售限购区域的新建商品住房。

(二) 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没有住房的,在限购区域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时,需提供购房之日前两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的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通过补缴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不予认定。

(三)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向其销售限购区域的新建商品住房。

(四)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的,继续执行国家及省有关政策。

(一)2017年3月25日零时起执行。

(二) 执行时间点之前已完成购房合同网签的,按原政策执行。执行时间点之前未完成购房合同网签但已签订认购书且能提供交付房款的银行入账凭证的,仍按原政策执行。

购房人购买限购区域新建商品住房,在签订买卖合同时,应如实填写《购房人申明陈述书》;两人以上共同购房且共同购房人非同一居民家庭的,应分别填写《购房人申明陈述书》。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本市户籍居民提交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购房人申明陈述书》。

(二)非本市户籍居民提交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提交购房人(夫妻双方可只提供其中一方)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原件、复印件或提供已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以及《购房人申明陈述书》。

(三)执行时间点之前未完成购房合同网签的非本市户籍购房人,同时提供2017年3月25日零时前已签订的认购书及交付房款的银行入账凭证。

上述证明材料提供原件备查,复印件作为购房合同附件。

四、除上述规定外,其它内容继续按照《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关于执行房地产调控政策有关措施的通知》(佛建管函[2016]761号)有关规定执行。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的通知

各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利)局:

为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3月30日,我局印发了《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关于开展整顿规范房地产开发销售中介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要求各区局全面排查新建商品房销售行为和二手房经营行为,严厉打击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不正当经营行为。各区局高度重视,迅速采取措施,取得一定成效。近期,市民投诉、媒体报道一些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为规避房地产调控措施,采取将商品房总价不合理拆分、虚假装修、虚高装修价格、捆绑销售车位(库)等违法违规行为,严重扰乱了房地产市场秩序,损害了消费者权益。为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销售健康有序发展,现就有关事项强调如下:

一、坚决打击虚假装修、捆绑销售等行为。从即日起,各区要加强监控,发现将商品房总价不合理拆分、虚假装修、虚高装修价格、捆绑销售车位(库)等行为的,立即予以制止,并暂停项目网签,责令停业整顿。

二、切实履行好监管职责,强化日常监督工作。要一手抓房地产调控任务的完成落实,一手抓房地产秩序整治,严格落实日常巡查、定期抽查和专项检查工作制度,依法及时查处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发现凡是存在上述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一律暂停预售,并依法从严处罚。同时,尽快核实后向购房者退回虚高部分款项。

三、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各区住建部门要充分发挥好房地产业健康发展联席会议、房地产市场消费维权协作联席会议的作用和部门牵头作用,积极配合工商、发改(物价)、地税等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做好房地产市场监管工作。

四、对投诉、举报的案件进行重点核查。要畅通举报投诉案件线索渠道,及时发现和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市民可通过1234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对日常巡查中发现,以及群众投诉、举报中发现的案件线索,要及时进行梳理核查,并根据案件性质移交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五、定期报送典型案例。要加大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销售、经营过程中典型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力度,对影响恶劣、后果严重的案件,要及时报送市局,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进行曝光。要提醒和引导消费者增强自我维权意识,自觉抵制各种不规范的房地产交易行为。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17年4月3日

相关资讯:佛山楼市调控连夜再出招:房价拆分等行为将被停止网签

4月3日,佛山住建局再度出招,连夜印发了《佛山住建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管理市场监督的通知》,本次整治主要针对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为规避房地产调控措施,采取将商品房总价不合理拆分、虚假装修、虚高装修价格、捆绑销售车位(库)等违法违规行为。《通知》明确出现上述问题的项目,相关部门将暂停其网签,并责令其停业整顿。

《通知》指出,要坚决打击虚假装修、捆绑销售等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从即日起,佛山将一边抓房地产调控任务的完成,一边强化日常监督,采用日常巡查、定期抽查和专项检查制度,如发现有将商品房不合理拆分、虚假装修、虚高装修价格、捆绑销售车位等行为,将暂停项目网签,并责令停业整顿。同时,如果存在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将在核实后向购房者退回虚高部分款项。

同时,为更好打击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各区住建部门将联合工商、发改(物价)、地税等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形成合力,抓好房地产市场监管。

《通知》也表示,近期将对投诉、举报的案件重点核查,对于市民通过12345热线等渠道投诉、举报中发现的案件线索,要及时进行梳理核查,并根据案件的性质移交给相关部门处理。

此外,佛山住建局也明确,对于影响恶劣、后果严重的案件将通过新闻媒体向全社会曝光,建立定期报送典型案例制度,加大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的震慑。

这已是佛山一个月内第三次出台政策落实房地产调控,3月25日,佛山限购政策升级,要求在限购区域购置商品房的非户籍人口至少需要一年社保,3月30日出台《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关于开展整顿规范房地产开发销售中介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要求各区严厉打击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不正当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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