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以后能要回孩子的抚养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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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孩子的抚养权能要回来吗?

孩子抚养权无论是归男方还是归女方,最终的目的都是为了孩子能够健康成长,因此无论是夫妻协商确定孩子抚养权归属,还是由法院判决确定孩子抚养权归属,都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这个原则出发。

所以“孩子的抚养权能要回来吗”关键在于目前孩子生活的环境是否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如果孩子跟对方在一起共同生活,对方能为孩子提供健康、完善的成长环境,孩子能够健康快乐地成长,那么就没有必要变更抚养权,此时想要回抚养权就很困难;如果孩子跟对方在一起共同生活,对方不尽抚养义务甚至有虐待孩子的行为,那就很有必要变更孩子的抚养权,此时能把孩子要回来的几率就很大。

二、怎样要回孩子的抚养权?

要回孩子抚养权有两种方式,一是协议要回,二是诉讼要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6条规定了如下几种变更抚养权的法定情形: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如果对方在离婚以后因故无力抚养孩子或者出现过虐待子女、不尽义务的行为的话,可以跟对方协商变更孩子的抚养权,若对方坚决不同意的话,可以考虑起诉变更孩子抚养权,充分准备好相关证据会对诉讼有很大的帮助。

三、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意愿是变更抚养权的决定因素吗?

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6条规定中,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应予支持的情形之一为“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该款从字面上看,包括两方面,一方面是未成年子女的意愿,另一方面是该方的抚养能力。

但是在实践当中,已满十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的意愿并不是变更抚养关系的决定性因素。也就是说即使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具备抚养能力,同时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表示愿意随其生活,法院也不会无条件地支持抚养关系的变更,仍然需要结合父母双方的实际情况以及未成年人的个人情况综合判断是否有变更抚养权的必要。

延伸阅读:

一、离婚时,如何争取孩子的抚养权(一)在什么情况下,孩子抚养权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1、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这主要考虑孩子尚处在幼儿期,需要母亲的哺乳,母亲更能给孩子体贴和照顾。

2、孩子虽然两周岁以上了,女方已做绝育手术,男方未做,且男方年龄与女方年龄差距不是很大,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3、孩子一直随母亲生活,如果离婚后改为随父亲生活对其生活习惯改变较大且影响其成长的,孩子判归女方可能性较大。

4、男女双方的抚养条件,如工作稳定程度、收入情况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对于夫妻感情破裂有过错,比如,有证据证明有婚外情等,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5、男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汹酒等恶习。考虑到其恶习对孩子成长有不利影响,法院一般会将孩子判归女方。

6、如果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质好一些,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7、十周岁以上的孩子明确意见要随母亲生活的。

(二)在什么情况下,孩子抚养权判归男方的可能性较大

1、女方有恶性传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响孩子成长的。

2、女方长期在外不回家,不尽抚养义务的。

3、男方已做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

4、男方年纪偏大,再次生育的机率较小,而女方却处于较好的生育期的。

5、女方有不良嗜好或其他品质问题,可能会影响孩子的。

6、女方收入较低,且工作不稳定,没有固定住所的。

7、十周岁以上的孩子明确表示随父亲生活的。

总而言之,谁拿出足够的证据证明自己比对方更能是孩子健康成长,谁就最有可能获得孩子的监护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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