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免费医学定向招生新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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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招生(简称:免费医学定向招生),是国家全面加强农村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增强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试点进行的一种医学特殊招生模式。

招生政策

1.学习费用:免费医学定向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按规定发放生活补助费。

2.签订协议:新生在获取《入学通知书》前,须与招收高校和定向就业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签订《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定向就业协议书》,承诺毕业后即到定向就业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的乡镇卫生院及以下卫生医疗机构就业,且连续工作6年(含6年)以上。

3.规范化培训:根据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统一要求,免费本科医学定向生到定向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报到就业后,均须按照规定参加3年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把免费医学定向生,纳入当地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范围,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未被录取的定向生进行调剂招收,确保符合条件的免费医学定向生都能在毕业当年纳入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范围。

经招收录取纳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的,其3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纳入6年服务期内。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完成培训或考核不合格者,经定向就业单位同意,培训时间可以顺延,顺延时间一般不超过3年,顺延期间费用由个人承担,顺延培训时间不计入基层服务期。

4.专业学位:免费本科医学定向生取得合格证书并达到学位授予标准的,可以研究生同等学力申请,并被授予临床医学或中医学硕士专业学位。

5.服务要求:在6年服务期内,免费医学定向生不得变更执业地点,不得改变服务单位。若遇特殊情况,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同意,可在县域行政范围内的农村基层卫生机构之间流动。

6.鼓励性优惠政策:国家为鼓励支持免费医学定向生在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配套制定的相关鼓励性优惠政策有:

①经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取得合格证并在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免费医学定向生,注册全科医师后可提前1年晋升中级职称。职称晋升可放宽外语要求,不对论文作硬性规定,但要把接诊量、服务质量、群众满意度等作为职称晋升的重要因素。

②按照国家政策落实其工资待遇,并为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

③对取得合格证书者,优先纳入全科医生特岗计划。

④在开展或参加各类业务培训时优先予以安排,鼓励其不断提高业务能力。

⑤对服务期满,但愿意继续留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所在单位要在绩效工资分配上予以适当倾斜。

⑥对于服务期满的免费医学定向生,参加城市公立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7.就业履约管理:不能毕业的免费医学定向生,要按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减免教育费用和生活补助;延期毕业的,延续学年内的相关培养费用由本人承担。毕业及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后未履行就业协议的,未到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按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减免教育培训费用和生活补助并缴纳违约金,具体办法由省级卫生、中医药、教育、财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制定。省级卫生、中医药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免费医学定向生的履约管理,履约情况纳入医师诚信系统,公布违约记录,并记入个人人事档案。

8.户籍管理:免费医学定向生在校学习期间,户籍仍保留在原户籍所在地,毕业后可按有关规定迁入定向就业所在地。

录取办法

1.志愿填报:山西省免费医学定向招生根据教育部要求单设批次、单列志愿,安排在提前二批本科院校录取工作结束后进行。考生志愿填报与提前批本科院校志愿填报同时进行。

2.投档录取:按照非平行志愿投档办法进行投档,由招生院校根据本校当年《免费医学定向生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示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3.相关要求:免费医学定向生原则上只招收农村生源,在符合录取要求的考生范围内,优先录取定向单位所在县生源。在招收院校生源不足时,未完成的计划公开进行志愿征报,征报志愿及投档录取仍按非平行志愿办法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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