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高龄老人补贴政策,宁波农村高龄老人补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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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龄人补贴,对于解决高龄老人基本生活问题,提高高龄老人的生活质量,起到重要作用。高龄人津贴按照“低标准、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总体要求,创新高龄老人养老福利制度模式,健全养老保障服务体系,建立保障高龄老人基本生活需求的长效机制,推进补缺型老年福利向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发展,使广大高龄老人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不断提高高龄老人的生活质量。本市户籍在当地实际居住15年经上、年满70周岁以上、本人无政府或单位发放的生活养老待遇的,且其家庭子女(指男不满60周岁,女不满55周岁的儿子、儿媳、未出嫁的女儿、入赘女婿)均参加了社会养老保险并按时足额缴费的,可申请享受政府发放的高龄养老补贴。那么2019年宁波高龄老人补贴政策如何规定的?宁波农村高龄老人补贴政策有哪些新规定?本文小编为你整理了关于宁波高龄补贴政策的相关知识。

日前,宁波市民政局、宁波市财政局印发了《关于调整全市高龄老人生活津贴发放标准的通知》,高龄老人生活津贴发放新标准2019年4月4日起执行。



政策解读Q:

为何要调整全市高龄老人生活津贴

A:截至2018年底,全市共有60岁以上户籍老人151.3万,占总人口的25.1%;其中,80岁以上老年人21.8万,90岁以上老年人2.9万,百岁老人331人。为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老年人尤其是高龄老人的关爱,经市政府同意,决定调整全市高龄老人生活津贴发放标准。


Q:

此次我市高龄老人津贴发放调整的具体情况?

A:

80周岁(含)?99周岁高龄老人的生活津贴仍然执行原标准,100周岁(含)以上高龄老人的生活津贴标准从原每人每月3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800元,即80周岁(含)?89周岁高龄老人每人每月50元、90周岁(含)?99周岁高龄老人每人每月100元、100周岁(含)以上高龄老人每人每月800元。


Q:

下一步如何加强对高龄津贴发放标准的执行管理?

A:

各区县(市)要按全市高龄津贴发放标准严格执行,不得擅自提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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