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买房目前不限购
商业贷款买房
1、首套房
居民首次购买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为25%
2、二套房
对拥有1套住房无购房贷款记录或已结清的;及无房但有1次已结清记录的,最低比例为30% ;
有1套住房且相应贷款未结清的,最低比例为40%
3、三套房或多套房
三套房(含) 以上不贷款。
对于第三套房或多套房只能一次性付款。
商贷需提供的资料如下:
1、身份证明: (身份证、户口本)
2、婚姻证明: (结婚证或离婚证)
3、收入证明:加盖单位公章财务章人力资源部章的收入证明)
4、银行流水: (近半年银行流水)
5、其他收入证明资料(如营业执照等)
6、银行卡复印件
7、首付款证明(POS单、发票)
公积金贷款买房
1、职工家庭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且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住房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含)以下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住房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贷款利率按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执行。
2、职工家庭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房或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贷款利率按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执行。如申请住房公积金和商业银行组合贷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组合贷款额度50%,且不违反可贷额度相关规定。
3、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普通自住房或第三次及以上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公积金贷款需准备资料:
1、身份证
借款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户口本
家庭户口簿首页及户口登记页复印件
3、婚姻状况材料
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离异未再婚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的民事判决(调解)书复印件,未婚(含离异未再婚、丧偶未再婚)的须签订《单身申明书》
4、月收入证明
借款人及其配偶不同意以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认定标准的或配偶有工作单位且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则需提供月收入证明或其他收入证明
5、房屋套数证明
家庭房屋套数证明原件(以住房公积金缴存所在地、户口所在地和购房所在地房屋产权信息查询结果为准)
6、代扣卡
主借款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工商(建设、华融湘江)银行营业网点开设的借记卡(储蓄卡)或存折
7、期房
经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备案《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和购房首付款增值税普通发票或税务部门监制收据复印件
8、现房(包括已过户二手房)
《不动产权证书》复印件、购房增值税普通发票及税收完税证明复印件,已过户的二手房的还须提供《房产交易申报单》或《契税纳税申报表》复印
相应补贴政策
湘潭目前暂无最新的购房补贴政策。
外地人湘潭买房所需材料
1、商业贷款买房
除了上述所需资料之外
居民名下无房,首次在湘潭购买住房,则需要在当地打印无房证明,最低首付比例为25%。
2、异地公积金买房
外地人湘潭买房可以用公积金,除了上述所需资料之外
还需要异地公积金中心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原件、最近一年缴存明细原件,已满六个月不足一年的,提供所有缴存明细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