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央行发布公告通知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基准10月8日起调整。
公告主要针对新发放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仍按原合同执行。定价基准转换后,全国范围内新发放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LPR(按8月20日5年期以上LPR为4.85%);二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LPR加60个基点(按8月20日5年期以上LPR计算为5.45%),与当前我国个人住房贷款实际最低利率水平基本相当。LPR(Loan Prime Rate)即贷款基础利率,是指金融机构对其最优质客户执行的贷款利率,其他贷款利率可根据借款人的信用情况,考虑抵押、期限、利率浮动方式和类型等要素,在贷款基础利率基础上加减点确定。(简单的说,LPR就是18家综合实力较强的大中型银行通过自主报价的方式,确立一个最优贷款利率供行业定价参考。)
如果你属于首套房能获得折扣的优质客户,或者二套房仅上浮10%的购房者,那么未来贷款利率可能会有一点点上升,但不会太多。如果你属于首套房贷款本来就没有折扣,或者二套房利率上浮超过10%的购房者,那么未来贷款利率可能还会降一些,但也不会太多。
新政策于2019年10月8日起实施,之前的贷款仍按旧有政策执行,公积金暂不调整。
新政带来什么变化?
此次调整的最重要的变化,是个人住房贷款定价基准的变化。在这次调整之前,个人住房贷款的定价基准是贷款基准利率,即按基准利率上浮或者下浮多少,来确定个人住房贷款利率。
调整之后,个人住房贷款的定价基准是货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即在LPR的基础上加点,根据LPR来确定个人住房贷款的利率,这是这次调整的根本。
现在商业银行可以根据自己不同档次和种类的最优质客户平均利率基础上上下浮动确定房贷利率。更加市场化了,商业银行定价权提高,借款人也可以货比三家选择最适合自己的银行选择房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