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沿海地区经济发达,吸引了很多人在此工作、安家立业。在江门工作、生活的外地人不少,大家关心的就是江门的买房政策了。那么江门的买房首付、限购政策等方面的政策有哪些呢?
一、限购区域
蓬江区(全区)、江海区(全区)及新会区会城街道。
二、限购政策
1、江门市户籍家庭
江门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拥有3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向其销售新建商品住房。
2、非江门市户籍家庭
①非江门市户籍家庭提供半年以上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允许购买1套新建商品住房。
②非江门市户籍家庭在本市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或拥有1套住房但无法提供购房之日前1年在江门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暂停向其销售新建商品住房。
通过提供补缴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不予认定。
3、其它
①中级职称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人才、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型人才的非江门市户籍居民家庭,能提供企业法人代表签名的劳动合同及本市社会保险证明的,允许购买1套新建商品住房。
②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同意引进或纳入政府管理服务备案的非江门市户籍院士、领军人才等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凭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所出具证明,允许购买1套新建商品住房。
③在江门市无住房的华侨及港澳台同胞家庭,允许购买1套新建商品住房。
三、买房首付
1、首套房
居民家庭在江门市无住房且无住房贷款记录的,或者在江门市无住房但有住房贷款记录,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2、二套房
在江门市拥有一套住房且相应贷款已结清的,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拥有一套住房且相应贷款未结清的,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3、二套房及以上
对在江门市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居民家庭,暂停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