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晚,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官方发布了,《四川省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实施方案》的通知。
对四川省各市区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最低比例以及贷款最长年限都进行了规定。
首次购买住房,最低首付
由原来的25%涨为30%
通知提到,对于首次购房的最低首付贷款比例除了甘孜州、阿坝州、凉山州(除西昌)几个地方为25%外。
四川其他地方全部都要涨到30%!
也就是说,我们宜宾,从今天开始,也属于最低首付要30%的队伍了!
100万的房子,首付只需要25万;而现在却要首付30万才得行了。所以说,现在宜宾人买房的压力是越来越大了啊。
宜宾这些人,首付比例更高!
已经达到50%了!
关于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首付比例更是高!
成都市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高新区南部园区;最低首付比例不低于70%,且贷款最长年限不超过25年。
成都市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等11个区域,最低首付比例不低于60%,且贷款最长年限不超过25年。
甘孜州、阿坝州、凉山州(除西昌市),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0%。
以上没有提到的四川其他地方,调整为50%。
也就是说,在宜宾,你现在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还想再买房,那么你的最低首付款就是50%。
不过,最长贷款年限未做明确规定,那么将仍按原政策执行,最长贷款年限为30年。
方案中,就只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还清的情况作出了规定。对于拥有1套房但相应购房贷款已还清以及其他情况未做明确规定与说明。
也就是说除了上述规定的情况外,其他情况仍按原政策执行。
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
暂停发放贷款
该项规定被分为了两种情况:第一,拥有2套住房及以上,但相应的购房贷款已结清;第二,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且购房相应贷款未结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