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落实好“六稳”、“六保”任务,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乌市人社局制定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补贴资金申报指南,企业、个人可到户籍地、常住地、培训地、求职地区(县)人社部门进行申报。
1. 新的标准补贴对象更加普惠,形式更加多样。其中将企业职工的范围扩大到在企业工作的劳务派遣人员,新型学徒制培训扩大到包含见习期在内的企业全体在职职工,高等院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在校学生参加创业培训也可享受创业补贴等。以各种方式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皆可享受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各类企业职工职业技能培训,不再局限于脱产参加,利用业余时间参加也可得到补贴。
2.新的标准除了人员范围,纳入补贴的培训种类也更丰富、广泛。
除将各类企业职工参加安全技能培训,参加国家级、自治区级和地州市级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赛前培训实训的选手纳入补贴范围,企业一线在职职工高技能人才研修,各类企业组织的岗位练兵、技能竞赛和通用职业素质等综合性培训也纳入政策支持范围。
3. 扩大培训补贴范围的同时,根据实际情况提高原有的补贴标准。
其中,企业职工技能培训,按照初级工1800元、中级工1800元、高级工4000元、技师5000元、高级技师6000元的标准给予培训补贴;新型学徒制培训,按照中级工每人每年4000元、高级工每人每年5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补贴。根据不同的职业(工种),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