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四平装备制造、农产品加工、能源主导产业,旅游、光电信息、现代物流、医药健康优势产业,建筑、建材、化工传统产业发展,以及项目建设、金融服务、社会事业等工作的人才需求,引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本次计划引进人才150人,引进经济学;法学(二级科目),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软件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机械工程,土木工程,水利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控制科学与工程,农业工程,城乡规划学,安全科学与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光学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环境科学与工程,药学,中药学;微生物学、食品科学、分析化学专业人才。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并符合四平市产业发展方向的科研成果或科研项目的专业人才,经审核确认后,不受专业条件限制。
引进人才应签订6年服务期协议,引进后享受以下待遇。
1、编制待遇。给予市直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待遇。
2、人才公寓。6年服务期内,免费提供人才公寓(家在四平或者在四平有住房的除外)。
3、职级职称。根据本人意愿,可自主选择在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工作。选择管理岗位的,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分别按八级职员、七级职员核定工资待遇。选择专业技术岗位的,按照相应职称聘任(可超岗聘任)。暂时没有职称的,可选择管理岗位,待取得职称后可再调剂到专业技术岗位并按照相应职称核定工资待遇。
4、调任提拔。引进人才纳入副县(处)级后备干部队伍管理。符合公务员调任条件的,可择优调任到公务员岗位任职;特别优秀的,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任职资格条件的,适时推荐提拔为副县(处)级工作岗位。
5、生活补贴。对引进的“985工程”高校毕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其全日制本科必须是“985工程”高校毕业)、博士研究生(其全日制本科、硕士研究生必须是“985工程”高校毕业)给予硕士12万元(2万元/年)、博士15万元(2.5万元/年)生活补贴,自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每工作满一年发放一次,6年内发放完毕。
6、住房补贴。对引进的“985工程”高校毕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其全日制本科必须是“985工程”高校毕业)、博士研究生(其全日制本科、硕士研究生必须是“985工程”高校毕业),6年服务期内以本人身份在引才单位所属城区内购房的,6年服务期满后凭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给予一次性10万元购房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