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出台新政!发放“购房券”!安排子女入学!
近日,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开展青年人才培养集聚专项行动的意见》,推出“四大专项行动”以及一系列配套支持政策,涵盖选拔、评价、激励、服务等6个方面,覆盖青年人才从“起跑”到“起飞”的各个阶段,以满满干货吸引全球青年人才来到江苏乘风破浪、干事创业。
省级人才计划大幅提高对35岁以下青年人才的支持比例;特别优秀的青年人才可免予评审直接纳入人才计划进行培养;试行全职在苏外籍高层次人才进事业编或参加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配合“四大专项行动”,《意见》专门制定了六个方面的改革举措,精准突破青年人才来苏的“关键难处”。值得一提的是,意见还专门提供精准服务,妥善解决青年人才普遍关心的住房、子女教育、融资贷款等现实问题。具体来看:
加大人才房供给力度,对纳入人才支持计划的,确保做到“一人一房”。
支持建设青年人才公寓,或通过新建、购买、租赁和发放“购房券”等,为青年人才提供安居保障。
支持高校兴办、合办幼儿园和中小学校,推动按照就地就近和“多选一”原则安排高层次青年人才子女入学。
对配偶在异地就业的急需紧缺青年人才,各地和用人单位积极创造条件,优先统筹安排工作或发放一定年限的生活补助。
拓展人才金融产品,鼓励向青年人才提供免抵押、免担保消费贷创业缓解青年人才融资难问题。
鼓励瞄准高端和急需青年人才,参照个人薪酬加大贡献奖励力度。
在当前国际国内环境快速变化的情况下,江苏加快转型升级打造人才高地,具有重大现实意义!不同于以往的人才新政!这一次,江苏瞄准的是“青年人才”!并且提出发放“购房券”!
“购房券”到底怎么发?怎么用?
值得一提的是,江苏曾经有多个城市向人才发放过“购房券”。
比如江苏泰兴:来该市企业就业的全日制“985”工程高校本科毕业生也可申领5万元的“购房券”、全日制“211”工程高校本科毕业生可申领4万元的“购房券”。再比如江苏宿迁:全职在宿迁中心城市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工作的紧缺急需人才,给予5-20万元“购房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