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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年度人才引进计划安排,鱼台县决定实施事业单位第二批“优才计划”,主要面向“双一流”等高校引进一批急需紧缺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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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引进计划及岗位 -

本次引进计划94人。具体岗位需求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报名须知见附件2。

- 二、引进范围 -

根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要求,此次引才主要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国家规定的择业期(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高校毕业生。

1、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3、42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附件3)和98所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所列学科(附件3)全日制本科生。

自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以及独立学院毕业生不列入引进范围。济宁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以及实行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不得报名。现役军人不得报名。

- 三、引进条件 -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有较强的专业理论功底和实践能力,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岗位所需的综合素质、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在规定的学制内正常毕业并按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六)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生年龄分别不超过45周岁(1974年7月11日以后出生)、40周岁(1979年7月11日以后出生)、35周岁(1984年7月11日以后出生);

(七)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报名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可以报名。其他在职人员报名的,须经有用人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同意,并于报名截止日(7月15日)前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同意报名证明信》(附件4),对按时出具确有困难的,最迟于现场资格审查时出具并提供。

因违法违纪曾受过各种处分处理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考。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 四、引进程序 -

(一)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7月11日9:00-7月15日16:00

查询时间:2020年7月11日11:00-7月16日16:00

报名网站:鱼台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yutai.gov.cn/)

报名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并上传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信息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7月15日16:00后,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报名人员在报名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

报名人员使用有效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并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2、初审

初审时间:2020年7月11日9:00-7月16日16:00

鱼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部门负责初审。初审由专人负责,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对具备报名资格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内容,并退回报名人员进行补充。

3、打印表格

报名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及时查询初审结果。初审通过人员于2020年7月16日16:00前,下载打印《2020年济宁市事业单位“优才计划”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以备资格审查时使用。

(二)资格审查

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部门对初审通过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在报名网站公布。

报名人员提供以下材料:(1)《2020年济宁市事业单位“优才计划”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2)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已签订就业协议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交与签约单位的解除协议或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公章的《同意报名证明信》;(5)在职人员报名的,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名证明信》;(6)留学回国人员报名的,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原件及复印件;(7)与报名时一致的1寸近期同底版照片3张及岗位资格条件需要的其他材料。资格审查部门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资料、填报的信息等,确认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同时审查报名人员的任职回避情况。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通过报名网站进行公布。

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报名资格或弄虚作假等各种违规问题的,不论哪个阶段、哪个环节,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并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三)考试

考试不受报名比例限制,不设笔试环节,采用面谈、面试等方式确定人选。综合类岗位、教师岗位、卫生类岗位的面谈和面试工作分别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超过岗位计划数3倍以上的,可先通过面谈等方式按1:3的比例筛选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也可直接面试,面谈结果不计入面试成绩。面试可根据岗位实际,采取灵活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80分,低于80分者不得列为考察体检对象。面谈结果、面试方案、面试成绩由面试组织实施部门面向社会公布。

博士研究生按有关政策和程序,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组织考察测评,同意聘用的,办理相关手续。

(四)考察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和引进计划,按引进人数1:1的比例等额组织考察体检。考察体检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引才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对报名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同时还应考察是否有任职回避情形等。档案审核从严把握,凡存在档案涂改、有关信息不能认定、调查不清或本人负有相应责任的,不办理聘用手续。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考察合格人员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同一岗位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也可不再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与受聘人员约定最低服务年限。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对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具有相应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入选市级以上人才工程项目人员,可纳入人才编制“蓄水池”,不受此次进人计划数额限制。

本次人才引进约定最低服务年限,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六)调剂使用

对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未被聘用的人员,在引才总量和编制限额内,根据工作需要,可由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商机构编制部门按照专业对口、人岗相适原则进行调剂安置,对不服从调剂使用的视为自动放弃。

- 五、服务和待遇 -

(一)人员管理

引进人才根据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模式,纳入编制实名制或人员控制总量实名制管理。

(二)补助政策

1.纳入编制实名制的,提供人才公寓,租金由县财政负担;纳入人员控制总量实名制的(公立医院引进人员),由引进单位提供住宿。

2.县财政给予购房补贴。3年内,在本县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本科毕业生补贴3万元,硕士研究生补贴5万元,博士研究生补贴15万元。

3.按照中共鱼台县委、鱼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人才强县的若干意见》(鱼发〔2018〕13号)精神,3年内对本次引进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分别按每人每月2000元、1000元、1000元给予人才补贴。

4.对此次公立医院引进的硕士研究生发放一次性安家费,有规培证的8万元,无规培证的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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