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发布关于鼓励和支持大中专毕业生在荆就业创业服务企业发展的意见,5年内鼓励和支持5万名大中专院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在荆就业创业,服务全市企业发展,以加快推动全市“创新驱动”和“人才强市”战略。
荆州鼓励企业与全市所有大中专院校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将全市符合条件的所有企业纳入新型学徒制试点,每年组织2000人以上参与试点。将现代学徒制试点纳入实习实训补贴范围、对开展新型学徒制的企业或个人按规定给予每人每年4000元到6000元的职业培训补贴。
关于哪些人可以申请
凡来荆州就业创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及各类技术、技能人才,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生活不能自理的成年子女不受限制)、父母(含养、继父母),凭毕业证、就业创业证明可申请在工作所在地或居住地落户,不受社保、工作年限等条件限制。
关于大学生公寓住房
按照拎包入住、价格低廉的标准,
荆州每年
从中心城区商品房建设项目中
按住宅总面积的3%配建
至少500套大学生公寓住房。
凡在荆州就业创业的大中专毕业生,毕业5年内,在中心城区无自有产权房屋的,均可向就业创业所在地房管部门申请租住,租住时间最长不超过5年。
关于共有产权住房
荆州将每年
从中心城区商品房建设项目中
按住宅总面积的1%配建
至少150套共有产权住房。
凡在荆就业创业1年以上,且在本市无自有产权房屋的已婚大中专毕业生家庭,均可向就业创业所在地房管部门申请购买,所占份额应不低于50%。共有产权住房总量的40%优先满足在企业工作大中专毕业生的住房需求。
共有产权房销售价格
应低于同类地段商品房销售均价,
并限制使用和处置权利。
另外,荆州鼓励自建企业员工租赁住房;建立工资保障制度;发放就业创业补贴;稳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岗位;建设大学生创新创业载体;加大创业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