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关于加快*人才集聚的若干措施》已于2018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人才新政出台后,已有一批人才来柳就业创业,大家都十分关心何时和如何领取生活补助、购(租)房补贴以及相关奖励。(前情回顾→最高500万元!3月柳州这些购房补贴和奖励可兑现!你符合条件吗?)
29日,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人才新政配套实施细则已出台,2018年10月1日后到我市就业创业的人才可以申领奖励和补贴了!
人才新政配套实施细则出台
29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了《柳州市人才分类认定和奖励补贴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就人才生活补助、非柳州市户籍高校毕业生来柳面试或就业创业租房补贴、新进博士后工作站的博士后人员生活补助、人才购房补贴、人才租房补贴、引才荐才奖励、在职学历深造奖励、优秀人才创业柳州奖励、其他人才创业补贴奖励的申报领取方式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根据《实施细则》规定,凡申请办理人才奖励补贴的,均需先进行人才类别认定。人才分类认定每月办理一次,用人单位应于每月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对应部门,逾期不报的,本月不予审核,顺延至下月。如人才在认定类别后再取得更高的学历、职称、荣誉等,符合更高一级的人才分类标准,可填写《柳州市人才类别重新认定审核表》,附有关证明材料交市人社局进行重新认定。初次进行人才分类认定的申请人可同时提交认定材料和奖补申请材料。
凡申请人才奖励补贴的单位,应与所引进的人才签订劳动合同和聘用合同并明确在柳服务期限。其间在市区内变更用人单位的,申请人30日内凭与原单位的解聘合同和新单位签定的聘用合同,到市一站式中心办理用人单位变更登记手续。
据悉,人才奖励补贴均为税后所得。申报人应缴的个人所得税由用人单位核对确定。人才奖励和补贴具体申领方式,可查看《柳州市人才分类认定和奖励补贴实施细则(试行)》具体了解。
柳州市人才分类认定和奖励补贴实施细则
1、人才分类认定
(一)认定标准
根据《若干措施》附件:《人才分类标准》进行认定。
(二)申报程序
凡申请办理人才奖励补贴的,均需先进行人才类别认定。申报程序如下:
1.申请人对照《若干措施》附件中的人才分类标准,填写《柳州市人才分类认定审核表》,附有关证明材料,一并交用人单位初审;用人单位初审同意后盖章确认(证明材料也需加盖单位公章确认,下同),同时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并填写《公示情况说明》。
2.用人单位按以下途径报送相关材料:
F类以下(含F类)人才:
(1)上汽通用五菱公司、柳工集团、柳钢集团、东风柳汽、广西汽车集团、鱼峰集团、广西科技大学填写《柳州市人才分类认定审核汇总表》,连同申报材料,送至柳州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一站式中心”),由市一站式中心汇总后报市人社局审核认定;
(2)市属九大集团公司将本单位申报材料汇总后报市国资委审核认定;
(3)市本级事业单位将申报材料汇总后报主管部门审核认定;
(4)除上述单位外,其他单位将本单位申报材料汇总后送至所在城区、开发区人社局审核认定。
3.各主管部门和各城区、开发区人社局对申报人员材料审核后,填写《柳州市人才分类认定审核汇总表》送至市一站式中心,由市一站式中心汇总后报市人社局备案(无需报送申报材料)。
4.市人社局、各主管部门和各城区、开发区人社局将拟审核人员名单在官方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予以认定。
E类(含E类)以上人才:
用人单位填写《柳州市人才分类认定审核汇总表》,连同申报材料,送至市一站式中心,由市一站式中心汇总后报市人社局。市人社局将拟审核人员名单在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市人社局审核认定。
(二)申报材料要求
1.《柳州市人才类别认定审核表》、《柳州市人才分类认定审核汇总表》(单位填写);
2.本人身份证,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自主创业的人才,需提交由本人担任法人代表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其他证明材料。
(三)时限要求和其他
1.申报时限:人才分类认定每月办理一次,用人单位应于每月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对应部门,逾期不报的,本月不予审核,顺延至下月。
2.办结时限:
F类以下(含F类)人才:
各主管部门和各城区、开发区人社局应在每月5日汇总名单并公示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认定手续,并报市人社局备案。
E类(含E类)以上人才:
市一站式中心应于每月5日后7个工作日内将申报人员名单汇总后报市人社局;市人社局在收到名单并公示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认定手续(特殊情况下可延长30个工作日办结)。
3.如人才在认定类别后再取得更高的学历、职称、荣誉等,符合更高一级的人才分类标准,可填写《柳州市人才类别重新认定审核表》,附有关证明材料交市人社局进行重新认定。
4.初次进行人才分类认定的申请人可同时提交认定材料和奖补申请材料。
2、人才生活补助
(一)依据《若干措施》第二条第(二)、(三)款执行。
(二)申报程序
1.申请人填写《柳州市人才生活补助申请审核表》,附有关证明材料交用人单位初审;用人单位初审同意后盖章确认,并填写《柳州市人才生活补助申请审核汇总表》。
2.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性质,按以下途径报送相关材料:
(1)上汽通用五菱公司、柳工集团、柳钢集团、东风柳汽、广西汽车集团、鱼峰集团、广西科技大学填写《柳州市人才生活补助申请审核汇总表》和《审核材料情况说明》送至市一站式中心,由市一站式中心汇总后报市人社局(无需报送申报材料);
(2)市属九大集团公司将本单位申报材料汇总后报市国资委;
(3)市本级事业单位将申报材料汇总后报主管部门;
(4)除上述单位外,其他单位将本单位申报材料汇总后送至所在城区、开发区人社局。
3.各主管部门和各城区、开发区人社局审核申报人员材料后,填写《柳州市人才生活补助申请审核汇总表》和《审核材料情况说明》,送至市一站式中心,由市一站式中心汇总后报市人社局(无需报送申报材料)。
4.市人社局将拟发放补助人员名单在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个工作日。
(三)申报材料
1.《柳州市人才生活补助申请审核表》、《柳州市人才生活补助申请审核汇总表》(单位填写);
2.本人身份证、在柳州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证明(可在网上打印);
3.企事业单位新录用的人才,需提交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复印件;来柳创业的人才,需提交由本人担任法人代表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上一季度已申报过生活补贴的,不需再填写《柳州市人才生活补助申请审核表》和提交证明材料,由用人单位将信息录入本季度的《柳州市人才生活补助申请审核汇总表》即可。
(四)时限要求
1.申报时限,本补助每季度办理一次,用人单位应于每年3月5日、6月5日、9月5日、12月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对应部门。逾期不报的,本季度不予审核,顺延至下一季度。
2.办结时限:各主管部门、各城区、开发区人社局应于每季度5日后7个工作日内将《柳州市人才生活补助申请审核汇总表》报送至市一站式中心,市一站式中心汇总后报市人社局;市人社局在收到名单并公示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手续,按资金拨付程序办理。
(五)补助发放
1.审核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市人社局将补助人员名单报送市财政局审批,从市财政按申报途径将补助资金拨付到对应部门;各部门将资金拨付至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将资金拨付至申请人账户。
2.人才生活补助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计发。
3.在柳州市内调动工作的,可累计享受补助,由新的用人单位负责申报。
3、非柳州市户籍高校毕业生来柳面试或就业创业租房补贴
(一)依据《若干措施》第二条第(三)款执行。
(二)申报程序
1.申请人填写《非柳州市户籍高校毕业生来柳面试或就业创业租房补贴申请审核表》,附有关证明材料,一并报送至租房地址所在社区。
2.社区初审有关申报材料原件并在复印件加盖公章后,报送至所在城区、开发区人社局。
3.各城区、开发区人社局将申报材料汇总审核无误后,填写《非柳州市户籍高校毕业生来柳面试或就业创业租房补贴申请汇总表》和《审核材料情况说明》,送至市一站式中心,由市一站式中心汇总后报市人社局(无需报送申报材料)。
4.市人社局将拟审核人员名单在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个工作日。
(三)材料要求
1.《非柳州市户籍高校毕业生来柳面试或就业创业租房补贴申请审核表》;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位证、毕业证、租房合同(户口本只需提供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
(四)时限要求
1.本补贴每月办理一次,申报人应于每月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对应部门,逾期不报的,本月不予审核,顺延至下一月。
2.办结时限:各城区、开发区人社局应于每季度5日后7个工作日内将申报人员名单送至市一站式中心,由市一站式中心汇总后报市人社局;市人社局在收到名单并公示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手续,按资金拨付程序办理。
(五)补贴发放
1.审核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市人社局将补贴人员名单报送市财政局审批,从市财政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各城区、开发区人社局;各城区、开发区人社局将资金拨付至申请人账户。
2.已申领过补贴的,次月再申领时无需提交证明材料复印件,提交申请表即可。
3.以租房合同落款时间为准,当月开始计发,最多不超过6个月。
4、新进博士后工作站的博士后人员生活补助
(一)依据《若干措施》第二条第(三)款执行。
(二)申报程序
1.申请人填写《新进博士后工作站的博士后人员生活补助申请审核表》,附有关证明材料,一并交用人单位初审。
2.用人单位将申报材料汇总初审无误后,将《新进博士后工作站的博士后人员生活补助申请审核表》报送市人社局。
3.市人社局将拟审核人员名单在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个工作日。
(三)材料要求
1.《新进博士后工作站的博士后人员生活补助申请审核表》;
2.本人与博士后工作站签订的工作协议。
(四)时限要求
1.申报时限:本补助每季度办理一次,用人单位应于每年3月5日、6月5日、9月5日、12月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对应部门,逾期不报的,本季度不予审核,顺延至下一季度。
2.办结时限:市人社局在收到名单并公示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手续,按资金拨付程序办理。
(五)补助发放
1.审核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市人社局将补助人员名单报送市财政局审批,从市财政将补助资金拨付到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将资金拨付至申请人账户。
2.补助从博士后进站之日起计发。
5、人才购房补贴
(一)依据《若干措施》第二条第(六)款执行。
(二)申报程序
1.申请人填写《柳州市人才购房补贴申请表》,附有关证明材料,一并交用人单位初审;用人单位初审同意后盖章确认,填写《柳州市人才购房补贴申请情况汇总表》,并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填写《公示情况说明》。
2.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性质,按以下途径报送相关材料:
(1)上汽通用五菱公司、柳工集团、柳钢集团、东风柳汽、广西汽车集团、鱼峰集团、广西科技大学填写《柳州市人才购房补贴申请情况汇总表》和《审核材料情况说明》送至市一站式中心,由市一站式中心汇总后报市人社局(无需报送申报材料);
(2)市属九大集团公司将本单位申报材料汇总后报市国资委;
(3)市本级事业单位将申报材料汇总后报主管部门;
(4)除上述单位外,其他单位将本单位申报材料汇总后送至所在城区、开发区人社局。
3.各主管部门和各城区、开发区人社局对申报人员材料审核后,填写《柳州市人才购房补贴申请情况汇总表》和《审核材料情况说明》,送至市一站式中心,由市一站式中心汇总后报市人社局(无需报送申报材料)。
4.市人社局将拟发放补贴人员名单在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个工作日。
(三)材料要求
1.《柳州市人才购房补贴申请表》;
2.《柳州市人才购房补贴申请情况汇总表》;
3.申请人身份证;
4.购房合同以下页面:(1)房屋基本信息页面(含房屋位置、售买人、房屋价钱等信息的相关页面)、(2)签字画押页面;
5.柳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具的名下有无房产的查档证明;
6.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来柳自主创业的申请人,提供由本人担任法人代表的营业执照副本。
(四)时限要求和其他
1.申报时限:本补助每季度办理一次,用人单位应于每年3月5日、6月5日、9月5日、12月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对应部门,逾期不报的,本季度不予审核,顺延至下一季度。
2. 办结时限:各主管部门、各城区、开发区人社局应于每季度5日后7个工作日内将申报人员名单送至市一站式中心,由市一站式中心汇总后报市人社局;市人社局在收到名单并公示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手续,按资金拨付程序办理。
3.夫妻同时申请购房补贴的,所购住房需同时登记双方姓名,且最高补贴不超过购房款总价。
(五)补贴发放
1.审核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市人社局将补贴人员名单报送市财政局审批,从市财政按申报途径将补助资金拨付到对应部门;各部门将资金拨付至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将资金拨付至申请人账户。
2.自补助发放之日起,人才在服务期内(E类及以上人员为5年以上,F类及以下人员为3年以上)出售房屋的,按比例退回购房补贴。
3.已申领过人才租房补贴的,发放购房补贴时将扣除已发放的租房补贴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