须提供的资料:
1、申报居住登记
(1)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等其它有效身份证明;
(2)有效居住场所证明。
2、办理居住证需提交的材料:
(1)填好的《江西省居住证办理/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
(2)办证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等其它有效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3)办证人在具有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照相资质的照相馆拍摄居住证数码相片后取得的照相回执;
(4)办理有效期最长为3年的居住证的,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下列材料之一:
a、以就业为由申请办理的,办证人需提供劳动就业登记管理机构出具的就业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b、以经商为由申请办理的,办证人需提供营业执照或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房屋证明材料的类别:
1、居住在出租屋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出租屋主(或出租人)出具的居住证明等材料。
2、居住在单位宿舍的,提供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等。
3、居住在居民家中(亲友房屋)的,提供屋主出具的居住证明材料(包括居住地址及拟居住的时限),以及屋主的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明材料记载的地址要与居住证办证人居住地址相一致),或屋主房产证明材料等。
4、居住在自购房屋的,提供房产证明材料等。
5、居住在工地工棚的,提供用工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等。
6、其他有效的居住地址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