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商丘居住的非商丘市户籍人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无须办理居住证(若个人需要的话亦可办理):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60周岁的;在居住地就医、探亲、旅游、出差的;在本市全日制教育机构学习的;已办理旅馆...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商丘市居住证办理所需材料的知识,跟着小编一起看看吧。
办理条件
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商丘居住的非商丘市户籍人员。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无须办理居住证(若个人需要的话亦可办理):
1.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60周岁的;
2.在居住地就医、探亲、旅游、出差的;
3.在本市全日制教育机构学习的;
4.已办理旅馆业住宿登记的。
办理材料
可到具有二代身份证照相资质的相馆拍摄居住证居住证数码相片。
身份证明材料
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居住地址证明材料
商丘市居住证照片要求
商丘市办理居住证所需要房屋证明材料
注:若需要办理有效期7个月以上(最长为3年)的居住证,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已经在居住地连续就业、经商6个月以上的证明材料,泛指就业登记证明、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居(村)委出具的相关证明(须注明合同期限)。
办理流程
1.拍照
申办人到具有二代身份证照相资质的相关拍摄居住证数码相片。
2.提出申请
申办人带齐办理所需材料,到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街道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申报居住登记。
3.填表审核
申办人领取并填写《居住证申请表》,工作人员对上交的材料及登记表进行审核。
4.领取凭证
审核资料齐全后,工作人员打印发放《居住证领取凭证》,并将资料录入信息系统,上传制证。
5.领取证件
受理机构收到居住证后,会通知申办人,届时申办人凭《领取凭证》前往领取证件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