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为大家收集了桂林市居住证办理的相关信息,大家在办理居住证业务前可先浏览本文内容,方便大家能够快速的办理好居住证。
办理条件
1.已经申报居住登记(居住登记办理材料:1.本人身份证2.缴纳五险的材料、住房证明材料(补办登记);办理地址:所在地派出所)
2.拟在居住地居住6个月以上
3.年满16周岁的流动人口
4.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
备注:
1.经地级市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引进的各类人才,申领居住证不受申报居住登记满半年限制。
2.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台湾地区居民、华侨以及外国人和无国籍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报居住登记,不申领居住证。
3.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
4.公民依法申报居住登记的,可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出
5.申报居住登记可以委托办理。公民需出具居住证明的,公安机关审核后应依法出具。
办理材料
1、本人二代身份证或户口本
2、本人近期1张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
3、填好的《广西居住证办理/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
4、合法稳定住所或合法稳定就业或连续就读证明材料
合法稳定住所
1、已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
2、未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需同时提供房屋出租人的房屋产权证明文件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3、申请人本人的房屋产权证明文件原件;
4、申请人亲属或朋友住所证明(需提供亲属或朋友房屋产权证明文件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亲属或朋友关系证明或声明);
5、机关企事业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
合法稳定就业
1、稳定就业证明材料(工商营业执照或聘用合同或机关事业单位人事证明原件或购买当地6个月以上社保证明);
2、住所证明材料。
连续就读
1、学生证
2、就读学校出具的连续就读及学校住宿证明原件。
高层次人才(不受申报居住登记满6个月的时间限制)
1.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
2.本人近期1张1寸免冠白底彩色相片;
3.填好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申领表》;
4.经地市级以上人社部门确认并出具的证明;
5.住所证明材料。
“居住证特殊审批通道”办理居住证
实际居住满6个月但未及时申报居住登记又急需使用居住证,提交以下材料之一,可以证明居住时间已满6个月的
1.申请人本人的房屋产权证明文件原件;
2.已经住建部门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原件;
3.工商营业执照原件;
4.机关事业单位人事证明;
房屋产权证明文件
1.属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的,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商品住房买卖合同、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契税完税证、购房款全额缴纳凭据。
2.属自建房的,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房开工证、有关部门颁发的房契或地契、有关部门(城建、规划、国土、乡镇土地管理部门等)签发的准建证明或者合法性证明材料。
3.属集资建房、市场运作建房、单位住房的,包括:房屋所有权证;房改部门出具的有关出售国有住房和集资建房的相关文件、购房款缴纳凭据;集资或市场运作建房批文、购房协议、购房款缴纳凭据。
4.属购买二手房、拍卖房屋的,包括:房屋所有权证。
亲属关系证明材料
1.居民户口簿;
2.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子鉴定证明;
3.派出所出具亲属关系证明(受理地派出所在人口信息系统可以查询到双方亲属关系记录的,免提交);
4.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
5.居委会或街道办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办理流程
1、申请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居住地派出所进行受理;
2、持居住证受理回执到居住地派出所领取居住证。
服务窗口受理审查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
符合办证条件手续齐全的,2日内报县(市、区)公安(分)局;
手续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补充的材料;不符合办证条件的,详细说明原因。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内办结,遇特殊情况不超过30日。
在桂工作高层次人才申领居住证,证件制发周期力争不超过10日。
办理费用:首次申领和年度签注及不换证擦写居住地住址免费。
办理地点
各辖区派出所或分县局办证点
自助办理:点击查看
桂林市公安局
地址:秀峰区三多路1号
桂林市公安局象山分局
地址:象山区翠竹路北巷11号
桂林市公安局叠彩分局
地址:扁山巷6号
桂林市公安局雁山区分局
地址:雁山街3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