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民办教师养老保险相关文件规定

思而思学 2023-11-04 15:46:02

我看了湖北省王国生省长给网友的回复,我想提出几个不理解的问题;

1、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民办教师问题的通知国办发[1997]32号文件,第二条规定,全面贯彻实施, 关、转、招、辞、退的、’五字方针(关;是关注新增民办教师,转;是将合格民办教师转为公办教师招;是定向招收到师范去学习达到学历标准,辞;是辞退那些不合格教师,退;是指那些年老病残教师实行离岗退养。我们是国家关注新增民办教师口子以前的合格的民办教师,而不关住新增民办教师口子以后增添代课教师即(86年12月31日以后聘请的代棵教师),更不是不合格的民办教师,虽然我们有一部分的老师没有达到中师毕业的学历,但是我们都是通过湖北省统一组织考试并获得了省颁发的[专业合格证]和[教材教法]合格证书。不属于辞退的对象。

2、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民办教师问题的通知;第三条规定 国家承认的民办教师仅限于持有县级以上部门发放的[民办教师聘任证],并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在册的民办教师,省级人民政府原规定国家承认的民办教师的截止时间不得改变(1986年12月31日以前)我们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证为原始依据。

3、湖北省人民政府文件,也就是鄂政发[1998]20号文件,文中第四条规定;要有计划地将合格民办教师转为公办教师,湖北省在1997年下达民办教师转为公办教师指标15000名,各地应在1998年8月底前完成。全湖北省每年安排民转公指标20000人。

湖北省文件下达之后,有很多的县、市、在1997年省下拨的民转公指标根本就没有落实,从1997年到2000年底一名未转。例如;丹江口市就是其中的一个市。在1997年全省民转公指标15000人省分给十堰地区,也就是十堰市1211人,由十堰市分给丹江口市160个民转公指标,在1997年丹江口市仅有民办教师164人,如果在98年这一年的指标全部落实的话也只胜4个没转的,还有4个在一年的时间里也就是1999年前就解决了民办教师问题,就不用争取到本世纪末才解决民办教师问题,如果按照省文件规定从1997年到2000年底三年时间,全省共计民转公指标60000人左右,这些指标都到哪里去了?欺上瞒下 ,一直拖到2000年以后,国家不再承认民办教师的时候,再把民办教师改称为代课教师,然 后强行辞退 ,如果湖北省从下文件之日起,每个县、市、都落实的话,在1999年前就基本解决民办教师了,也不会争取在本世纪末基本解决民办教师了,那就会提前在1999年前就基本解决民办教师了,也就没有今天上访的局面了。

4、湖北省还有很多曾经在教育战线上工作过的民办、代课老师,他们的工龄几年、十几年、二十几年,有的甚至三十多年,他们都被排挤在鄂教师2009【11】号这个不合理的文件之外。时至今日他们连一分钱的养老金都没有。这合理吗?可以毫不夸张的说农村的基础教育就是他们这些老师与有幸转为公办教师的原民办教师们扛过来的。

省长啊, 湖北省的上访维权从2000年开始,已经走过了11个艰难的春秋,我们都是用正当的程序一层一层的向您汇报,9年的时间上访,等到的是2009年10月给我们合格的民办教师下了个文件,按灵活就业人员来给我们买养老保险,灵活就业人员是指非全日制、临时性、兼职的和弹性工作等灵活形式就业的人员。这样的名份是合格的教师吗?我们干的是教师职务为什么不按教师职务来买养老保险呢,我们干了几十年为什么只承认几年的工龄,还有十几年的甚至有二十几年的时间都不算工龄呢,现在我们已经是50多岁的人了要我补09年以前的就要26740元钱我到哪里去弄钱呢,再者交到55岁时大约需要5万元左右。在09年退休的话还拿不到4百元钱,在09年时什么单位还拿不到4百元呢,现在我也不知道(也就是2011年)他们能拿多少钱,您们是掌管政策的,国家的[教师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就摆在您的面前。我们在86年12月31日以前参加教育工作的都是国家承认的民办教师,是属于在国办[1997]32号文件解决的范围之内,之所以没有解决,是各县、市违背政策而造成的凡是在1986年12月31日以前参加教育工作的民办教师,并持有[民办教师聘任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证]、[专业合格证]、都是合格个的民办教师。也是国家承认的民办教师,应该按照国办发[1997]32号文件和[1998]20号文件予以纠正,把这两个文件落实到位。在近些年看来,民办教师聚众上访的人数越来越多、意志也越来越坚强,都是各县、市、没有落实政策所造成的原因,给社会带来了既不和谐又不稳定的因数。如果不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文件和省政府的文件规定就是忽视这两大政府,会给社会带来不利因数。只有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的文件才能体现这两大职能部门的权威性、和职能性。温家宝总理在人大通过的《政府报告》中强调“只有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努力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陪偿、违法要追究,让权利在阳光下运行,才能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利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省长啊,当您看到您所下达的文件,下面都不执行落空的时侯,您有何感想,您不觉得您的文件就是一张白纸吗,还有什么实际意义呢,而我们全体民办教师始终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湖北省人民政府保持一直性,渴望湖北省人民政府对于国办发[1997]32号文件和鄂政发[1998]20号文件没有落实到位的县、市、一查到底,并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那些蒙冤辞退的退的合格民办教师按照文件予以纠正。

我们期望省政府出台合理的政策,彻底解决不同时代曾经在农村教育战线上默默苦行的民间英雄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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