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湖北养老金上调方案细则,有关养老金上调细则(分享)
2017湖北养老金上调最新消息:从1月1日起,对2015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水平。全省有近490万退休人员参加此次调整,调整到位后人均月增长6.7%。
人均月增长6.7%。中金网,昨从省人社厅获悉,从1月1日起,对2015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水平。今年前9个月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将在9月底前发放到位。全省有近490万退休人员参加此次调整,调整到位后人均月增长6.7%。
此次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兼顾了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特点,并适当对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企业退休人员等群体予以倾斜照顾。
具体政策为:
定额调整。根据退休时间分三档,每人每月分别增加82元、72元、62元。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1995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增加82元;1996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的,增加72元;2006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的,增加62元。
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1993年9月30日前退休的,增加82元;1993年10月1日至2006年6月30日期间退休的,增加72元;2006年7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的,增加62元。
挂钩调整。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按本人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加3元。
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以本人2015年12月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3.6%。
适当倾斜。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后,对部分人员再按以下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
(1)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供给制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
(2)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薪金制的,每人每月增加25元;
(3)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
(4)符合劳社部发〔2002〕9号文件规定的原工商业者,每人每月增加10元;
同时符合上述两个以上条件的,按照就高原则,只增加一项。
(5)2015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退休人员(即1936年1月1日至1945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每人每月增加40元;2015年12月31日年满80周岁的退休人员(即1935年12月31日前出生),每人每月增加60元。
(6)符合国家规定范围的艰苦边远地区的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元。(国家规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在我省是恩施州的恩施市、利川、建始、巴东、宣恩、咸丰、来凤、鹤峰,十堰市的郧县、郧西、房县、竹山、竹溪,宜昌市的兴山、秭归、长阳、五峰,神农架林区)。
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上述办法调整后,其基本养老金仍未达到所在市(州)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补齐到平均水平。
据介绍,此次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兼顾了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特点,并适当对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企业退休人员等群体予以倾斜照顾。目前,全省各级人社、财政部门已经开始积极行动,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实施,今年前9个月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将在9月底前发放到位。据统计,全省有近490万退休人员参加此次调整,调整到位后人均月增长6.7%。
武汉居民基础养老金涨45元
武汉市人社局发布,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调整,由每人每月18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225元,从1月1日起执行,今年10月底前发放到位。此项调标将惠及武汉市142万参保城乡居民。
武汉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定位于面向城乡弱势群体的、具有托底保障功能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这项制度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一起共同构成了我国的社会养老保险体系。近年来,市、区政府不断加大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资金投入,“十二五”期间,市、区两级财政累计投入约16亿元。从2013年开始,武汉市已连续3年提高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标准,本次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是武汉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的“四连调”,也是“十三五”时期的首次调标,市、区两级财政新增投入资金达2.1亿元。
此前,“十二五”期间,武汉市提前完成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并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实现“三连调”,从2012年的人月均100元提高到180元。下一步,武汉市将继续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强化长缴多得、多缴多得等激励机制,适时适当提高最低缴费档次,探索建立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更好地保障参保城乡居民的老年基本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