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帮助农民解决养老问题,北京市多次调整养老保险政策,并合并了农村养老保险与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根据政策可知,只要农村女性满55周岁,男性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即可按月领取北京农村养老保险,而且它的待遇有所提升,其中老年保障福利为385元每月。
一、养老金标准
自2017年1月1日起,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增加40元,从目前每人每月430元提到470元,增幅为9.3%;城乡居民老年保障福利养老金增加35元,从目前每人每月350元提高到385元,增幅为10%。
北京农村养老保险:政策
二、领取
目前,北京市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的,可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现在实行的是2009年规定的女性满55周岁、男性满60周岁可领养老金,但北京市为保持政策连续性,今年新参保的女性仍可按原规定年满55周岁享受待遇。
三、个人账户计息
个人账户资金在积累期内参考银行同期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计息,实行分段计息,个人缴纳的保险费从缴费的次月开始起息。积累期内遇银行同期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6月30日以前调整时,个人账户从当年7月1日开始按新的利率计息;积累期内遇银行同期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7月1日以后调整时,个人账户从次年1月1日开始按新的利率计息。半年内银行同期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多次调整的,按照最后一次调整的利率计息。
北京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计算方法
(一)按月享受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由个人账户养老金和基础养老金两部分组成。
1.个人账户养老金月领取标准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实行分段计发。
2004年7月1日前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人员,在2008年1月1日前缴纳的保险费按8.8%的计发系数确定个人账户养老金标准。
2004年7月1日之后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人员,在2008年1月1日前缴纳的保险费按5%的计发系数确定个人账户养老金标准。
《试行办法》施行之日起,参保人员缴纳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确定个人账户养老金标准。
从2004年7月1日至《试行办法》施行之日,达到领取年龄并按月领取养老金的人员,重新核定个人账户养老金月领取标准,《试行办法》施行之日按照重新核定的标准发放。
2.基础养老金标准
基础养老金标准全市统一,为每人每月280元,从2008年1月起施行。发放基础养老金所需资金由市、区县财政共同筹集,分别列入市、区县财政预算,市财政按区县功能定位向远郊山区县适度倾斜。
(二)一次性养老待遇
参保人员达到领取年龄时,不符合第五条规定的按月享受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条件的,享受一次性养老待遇,其待遇为个人账户全部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