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退休养老金是否上调?上调多少呢?大家是否清楚呢?今天我们就一起来看看相关内容吧!
记者从河南省人社厅获悉,从1月1日起,河南企业、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统一上调。
河南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范围是:2015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退休人员(含退职人员,不含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并符合原劳动人事部文件规定的退休工人)。
记者5月5日从省人社厅获悉,今年1月1日起,全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即为参加我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60周岁以上老年人,在中央财政每人每月55元、省财政每人每月5元的基础上,省财政再为每人每月增加5元,使我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达到每人每月65元。
据了解,截至去年底,全省城乡居民养老参保人数达1238.49万人。经测算,全省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为270万人,省财政补贴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为10元(含2013年补贴的5元),每年省财政需补贴资金3.24亿元。
河南此次养老金调整分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特殊倾斜三大部分。定额调整为:调整范围内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70元。
挂钩调整分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两类。企业退休人员按调整范围内退休人员本人的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加2.5元。在上述基础上,再按企业退休人员本人2015年12月份基本养老金的0.5%计算增加。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调整范围内退休人员本人2015年12月份基本养老金的3.5%计算增加。
在普遍调整基础上,河南将再适当提高高龄人员等特殊人群的基本养老金。截至2015年12月31日年满65周岁的高龄退休人员,分年龄段按以下标准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年满65周岁不满70周岁30元;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35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40元;年满80周岁不满85周岁45元;年满85周岁不满90周岁50元;年满90周岁60元。
延伸阅读:河南规范企业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全省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参保单位应如实申报单位工资总额,未按规定申报养老保险费数额的,将按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110%确定缴纳数额。
随着全省各项社保配套政策不断完善,社会保险权益越来越为广大参保人员所关注。统计显示,截至目前,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已覆盖1242.6万人,其中,仅今年上半年全省新增参保人数就达30.5万人。但在全省社会保障网络覆盖规模不断扩大的同时,一些地方在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审核和管理工作中,存在着执行政策不统一、审核不够规范等问题,影响了养老保险政策执行规范,也影响参保职工的自身权益。
为做好缴费基数申报审核及管理工作,全省将进一步规范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通知要求,参保单位和职工应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如实申报单位工资总额和职工个人工资收入。参保单位以上年度本单位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单位工资总额低于本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的,应以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作为缴费基数。用人单位应按时足额缴纳职工养老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为了让参保职工能更方便、更清晰地获取个人参保信息,社保经办机构每年应至少有一次通过邮寄方式统一寄送参保人员个人权益记录单。在此基础上,各地应通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网点、自助终端、电话或网站等方式提供缴费情况查询服务,为参保人员查询提供便利。参保职工发现用人单位有未按时足额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等侵害其社会保险权益行为的,可以向相关部门申请调解、仲裁或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