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用人单位及时为员工缴纳养老保险费用,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东莞社会保障局公布了2016-2017年东莞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和基数,以便市民查看。
2016-2017年东莞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单位缴纳13%,个人呢缴纳8%;
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本人工资;
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上年度全省在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即16575元;
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上年度全省在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即2906元。
【备注】:
1、本次标准执行时间为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2、2015年广东省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525元。
3、用人单位必须按照规定按时足额的为员工缴纳养老保险费用。
4、职工本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代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