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农村养老保险怎么交,滁州农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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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滁州为城乡居民,发养老保险“大礼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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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滁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实施方案》(下称《方案》),对基础养老金、个人缴费档次、缴费补贴激励机制等方面进行了调整和完善,为城乡居民送上实实在在的“大礼包”。据了解,《方案》从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预计惠及全市250.54万城乡养老保险参保居民。

完善待遇确定机制

据悉,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按月发放、支付终身。其中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正在建立,即统筹考虑全市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物价变动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其他社会保障标准调整情况,再提出市级调整基础养老金标准方案后进行确定。

与此同时,《方案》还对参保城乡老年居民予以适当倾斜,加发高龄基础养老金以及增发缴费年限养老金。从今年1月1日起,对65周岁至69周岁、70周岁至74周岁、75周岁至79周岁、80周岁及以上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加发高龄基础养老金2元、3元、4元、5元;对累计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参保人员,到龄核定待遇时,除按规定计发个人账户养老金、基础养老金外,另行增发缴费年限基础养老金,每超一年,增发标准最低为每人每月2元。县(市、区)可自行提高增发标准。

调整个人缴费档次

记者了解到,本次实施方案对个人缴费档次及缴费补贴均有所调整。从今年1月起,全市缴费档次标准从原先13个档次调为15个档次;缴费补贴最低标准则相对应地调整为40元到200元不等。取消原先最低缴费档次100元,将原先第二档的200元调整为最低档次,最高缴费档次由3000元调整到6000元,调整中增加了4000元、5000元、6000元共计3个缴费档次。另据悉,此次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档次调整是自2015年以来的首次调整。

“城乡居民可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因选择较高档次缴费的补贴也更高,故而建议广大参保居民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选择较高缴费档次。”市人社局养老保险科相关负责人提醒,原则上按年缴费,参保人员应尽可能地按年连续缴费,但是期间如果中断缴费,补缴部分将不享受缴费补贴。为更充分地保障全市特殊困难群体利益,本次调整对符合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继续保留了100元最低缴费档次标准,且是由政府“掏腰包”全额代缴。值得注意的是,县(市、区)可自行提高代缴档次。

实现基金保值增值

此外,按照有关要求和规定,为实现基金保值增值,我市将开展基金委托投资,进一步提高个人账户养老金水平和基金支付能力。“希望在多方配合和努力之下,我们共同把这钱用好、管好,能够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适度增值。”该负责人这样告诉记者。

据介绍,《方案》的制定与落实,将对我市建立激励约束有效、筹资权责清晰、保障水平适度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推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随经济发展逐步提高,确保参保居民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促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健康发展等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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