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云人发〔2016〕233号文件有关要求,我中心坚持标准,坚持原则,按质按量完成了2017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工作。此次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调整的范围为2015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调整时间从2017年1月1日起;调整办法标准为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并对高龄人员、艰苦边远地区、企业退休军队转业干部等退休人员进行了适当倾斜调整标准,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政策的优越性。
截止2017年9月9日,保山市2017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调整工作全面结束,惠及全市34596名企业退休人员,人均月调整增加160.55元,人均月领取养老金达到了2114.58元。全市34596名企业退休人员2015年1月至9月调整增加的养老金将于9月10前兑现发放完,从2017年10月起,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后的养老金将逐月正常发放。
通过本次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调整,全市每月将增加养老金支出555.44万元,全年将增加养老金支出6665.2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