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补发养老金多少钱,钦州上调养老金补发时间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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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同步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上调养老金的相关事宜也按规定协调处理。

钦州市五险缴费比例

(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28%,其中单位缴费比例为20%,个人缴费比例为8%。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为20%。

(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为10%,其中单位缴费比例为8%,个人缴费比例为2%。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为10%,不再设定“单建统筹基金”和“住院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档次。

(三)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比例按行业工伤风险类别确定:一类行业为0.2%,二类行业为0.4%,三类行业为0.7%,四类行业为0.9%,五类行业为1.1%,六类行业为1.3%,七类行业为1.6%,八类行业为1.9%。各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具体按照桂人社发〔2015〕69号文执行。

(四)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为2%,其中单位缴费比例为1.5%,个人缴费比例为0.5%。

(五)生育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0.5%。其中:国家机关、属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生育保险缴费比例为0.4%。

钦州市五险缴费基数

(一)“五险”同一缴费基数。

(二)参保单位职工个人2017年“五险”缴费基数按2015年度本人工资收入总额作为缴费基数。

(三)在2015年度全区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公布前,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暂按2580元作为最低月缴费基数。待2015年度全区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公布后,执行新基数标准。

(四)机关、社会团体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职工个人2017年度缴费基数=2015年度职务工资+级别工资+生活性补贴+工作性津贴+第13个月工资+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津补贴。

(五)事业单位职工个人2017年度缴费基数=2015年度岗位工资(含教护10%工资)+薪级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津补贴。

钦州市五险缴费方式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局关于印发广西社会保险“五险合一”业务经办规程的通知》(桂社保发〔2013〕24号)规定,“五险”社保费原则上按月征收。参保单位确有需要的,报参保地社保局审批同意后可按季、半年、一年缴纳社保费。灵活就业人员可选择按月、季、半年、一年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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