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养老金上调计算方法和计算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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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湖南养老金上调标准

经湖南省政府同意,从今年1月1日起,湖南省全省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增加基本养老金,近270万企业退休工人将受益,增资的基本养老金将于4月发放到位。

笔者获悉,2005年至2013年,湖南已连续9年调整增加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由530元增至约1648元,增幅达200%以上。今年湖南再增10%,实际调整幅度略高于165元,人均养老金超1800元/月。

企业职工是此次退休养老金调增的受益对象。目前,长沙经开区共有企业639家,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26家,产业工人超过12万人。此次调整对于已退休企业职工来说,无疑是利好消息。而向上调整增加的趋势,对于企业在职员工,也是积极工作的动力。然而,此次调整对于不同人群区别对待。据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湖南省2015年的调待办法,普调仍采用人平定额普调为基础,加上按缴费年限(含视同)调增。定额普调每人每月增加110元,体现公平性;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2元,体现长缴多得的参保缴费激励机制。

同时,湖南严格按国家文件规定对象进行倾斜。2015湖南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规定对年满70至80周岁以下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对年满80周岁以上人员再增加70元。对湘西自治州全部及桑植、江华、城步、麻阳、新晃、通道六个县等艰苦边远地区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10元。2015湖南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规定对原工残退休人员实际调增养老金不足165元的,按165元调整,同时在普调后再每人每月增加50元。

由于该政策还未接到正式的更新通知故继续沿用2015此份为最新政策,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根据湖南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联合公布的方案,从1月1日起,给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含退职人员)调整增加基本养老金。调整标准为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110元;再按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1年月基本养老金增加2元,缴费年限不满1年的记为1年(缴费年限计算到月)。工残退休人员按上述办法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不足165元的,按165元调整增加。

在普调基础上,对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以上(含70周岁)至8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再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50元;对12月31日前年满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的退休人员再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70元。

在普调基础上,对在艰苦边远地区退休并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再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10元;对原工残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50元。

据悉,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将于4月发放到位。增加的基本养老金,由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统筹基金所需增加的资金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市州、县市区政府负责筹措,国家和省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湖南2017年养老金计算公式:

调整养老金计算公式:个人养老金数额=老年养老金+劳动退休金+个人储老金

月老年养老金=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年龄补贴率×(个人年龄-65)+劳动补贴率×个人累计缴费年限]

月劳动退休金=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劳动退休金百分率×个人累计缴费年限

月个人储老金=个人退休时的个人账户储存额的110%÷(76-个人实际退休年龄)÷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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