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企业退休养老金上调,晋城市养老金上调方案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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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2019年晋城市企业退休养老金上调,晋城市养老金上调方案最新消息

从2018年1月1日起,我市全面上调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这是自2005年以来,我市连续十四次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同时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也是第三年实现同步上调。

本次调整范围为2017年12月31日前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

调整办法分为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倾斜调整。

定额调整标准为调整范围内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0元;

挂钩调整包括:企业退休人员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1年(不满1年的计为1年)每月增加2.1元。

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按10年计算。再按本人基本养老金(含冬季取暖补贴)水平的1.5%增加基本养老金。

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1年(不满1年的计为1年)每月增加1.4元。

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按10年计算。再按本人退休时职务(职级)对应的2017年12月同职务(职级)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1.5%增加基本养老金。

企业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条件的退休老工人,挂钩调整部分按机关事业单位同类人员标准调整;倾斜调整包括:一类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10元;二类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15元;2017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的退休人员,在上述调整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加35元;企业退休军转干部调整后月基本养老金低于3296元的补到3296元。

据初步统计,此次调整,将惠及我市9万余名退休人员。市人社部门也将通过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加强基金征缴、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和加大对养老保险基金补助力度等措施,确保在7月底前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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