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企业退休养老金上调,泰州市养老金上调方案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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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2019年泰州市企业退休养老金上调,泰州市养老金上调方案最新消息

调整对象:今年将实现两类人员调整 办法完全统一

根据国家统一部署,今年我省将继续同步统筹调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和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这也是我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第13连调。

根据国家要求,今年我省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和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完全统一。这是继去年首次实施两类人员基本养老金同步统筹调整之后,在推进两类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并轨上又迈出了重要一步,也进一步夯实了建立和完善覆盖全体参保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合理调整机制的基础。

时间节点:今年1月1日起上调7月底前补发到位

据了解,今年国家依然决定按照5.5%的比例上调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江苏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和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完全统一。这是继去年首次实施两类人员基本养老金同步统筹调整之后,在推进两类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并轨上又迈出了重要一步。

此次养老金调整的对象是2016年12月31日前办理了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手续的人员,调整时间从2017年1月1日起执行,整个调整工作将在7月底前落实到位。

调整办法:总体框架不变 但实行缴费年限分档挂钩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复方案,今年我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普调仍由固定额、与缴费年限挂钩和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三部分组成,其中与缴费年限挂钩部分采取年限分档挂钩。

1具体来说,固定额部分,所有退休人员统一标准,每人每月增加38元。

2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部分不再采取全部缴费年限统一标准的办法,改为按照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分段进行挂钩。具体办法为:

本人缴费年限15年及15年以下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1.7元; 15年以上至25年以下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2.7元; 25年以上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9元;按缴费年限月增加额不足25.5元的,按25.5元增加。

这一调整更好地体现了长缴多得,按照这一办法,缴费年限越长、25年以上部分越多的退休人员,这一部分增加的数额就越多。

3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部分按本人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的2%挂钩,这也是在去年标准的基础上按照调整水平下降幅度进行了同比下调。

企业退休人均增幅超过6%

按照今年的调整方案,全省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调整幅度将超过6%,机关事业退休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调整幅度将控制在4.5%。需要说明的是,虽然两类人员调整比例都较去年下调了1个百分点左右,但是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下调比例大于企业退休人员,将进一步缩小两类人群基本养老金水平的相对差距。

70岁以上高龄退休人员仍可享受倾斜

历年来,江苏基本养老金调整时均对高龄人员予以倾斜。今年这一倾斜政策不变,继续对70岁以上的退休人员适当增发养老金。

对于2016年底前年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在参加普调基础上,每人每月分别增发25元、35元和45元;对于2016年底前年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除了参加普调,每人每月分别增发15元、25元和3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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