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养老金调整上调方案最新消息,天津市养老金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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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金也称退休金、退休费,是一种最主要的社会养老保险待遇。2021年4月,人社部、财政部印发《关于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总体调整水平为2020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4.5%。那么,2021年天津养老金调整上调方案最新消息,天津养老金计算方法怎么计算,成了天津人很想知道的事情,下面小编整理了相关信息,可供参考。

6月2日,天津市人社局、市财政局下发通知,从2021年1月1日起,同步调整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2020年12月31日前退休、退职人员的基本养老金。

具体调整办法为:

一是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58元。

二是挂钩调整。

与本人缴费年限和基本养老金水平双挂钩。

与缴费年限挂钩,退职人员、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的退休人员,在每人每月增加30元的基础上,缴费年限在15年以上的部分,缴费每满1年(不满1年按1年计算),每人每月增加2元。

与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每人每月按照本人2020年末的月基本养老金水平增加1%。

三是适当倾斜。

1.对高龄人员倾斜。截至2020年12月31日,

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

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

年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

2.对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倾斜

对企业退休军转干部,通过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后,月基本养老金仍达不到3470元的,补齐到3470元。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是指,安置到企业并参加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在本市办理企业退休手续的军队转业干部。

2020年基本养老金调整后,全市234万人受益。本次调整增加的养老金自6月起发放,今年1至5月份调整增加的养老金随6月份养老金一并补发。

增加养老金计算实例

某企业退休女同志,1949年11月份出生,退休前本人缴费年限共30年9个月,2020年末年满71周岁、月基本养老金为3407.70元。该同志此次调整养老金,每月共增加174.08元,调整后月基本养老金将达到3581.78元。

增加金额包括四部分:

1.定额调整增加58元;

2.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每月增加62元,具体计算过程是:15年以下的部分增加30元,15年以上的部分增加32元((31-15)×2=32,一共增加62元(30+32=62));

3.与本人养老金挂钩,每月增加34.08元,具体计算过程是:3407.70×1%=34.077≈34.08;

4.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每人每月增加20元。

四部分累计174.08元(58+62+34.08+20=174.08)。

3种方式一定要知道

1.允许延长缴费至15年

可按国家有关规定在待遇领取地延长缴费至满15年。其中,社保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

2.可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本市户籍人员,不继续延长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可申请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3.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5年(含延长缴费),且未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可以书面申请终止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关系。

确认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

轻松领取养老金,四种情况要搞清楚

1.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

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2.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

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3.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

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4.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

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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