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减轻我省困难群众和大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有效防范因病返贫致贫风险,切实筑牢民生保障底线,许多省份提出大病救助及医保报销相关的制度实施意见,下面小编整理了2023年西安大病救助政策规定及大病医保报销范围比例,给大家作为参考。
一、西安大病救助政策规定
西安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
一个医疗年度内,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1万元以上部分均可享受大病保险补偿政策。
报销标准:
超过起付标准的个人自付费用部分按分段比例累进补偿。自付费用在1万元(新农合为8000元)-5万元(含5万元)部分的,按50%予以补助;自付费用在5万元-10万元(含10万元)部分的,按60%予以补助;自付费用在10万元以上部分的,按80%予以补助,限额不设封顶线。
报销流程:
一、需提供资料,根据首次费用报销情况分为三类
(一)住院费用在定点医院挂账(直通车)结算的:
1、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证原件(审核后退回)及复印件
2、住院费用结算发票原件、住院费用明细总清单、医保结算单原件(定点医院出院时给患者的)
3、住院病案首页或出院证复印件(定点医院出院时给患者的)
4、本人身份证原件(审核后退回)及复印件
5、本人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除国家开发银行外陕西省境内开户银行)
(二)住院费用在社保中心零星报销的:
1、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证原件(审核后退回)及复印件
2、住院费用结算发票原件(异地就诊因发票原件不足可提供发票复印件)、住院费用明细总清单复印件、居民医疗保险住院费用报销单原件(社保中心报销时给患者的)
3、住院病案首页或出院证复印件(定点医院出院时给患者的)
4、本人身份证原件(审核后退回)及复印件
5、本人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除国家开发银行外陕西省境内开户银行)
(三)门诊特殊病种
1、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证(审核后退回)及复印件
2、门诊特殊病种门诊费用发票原件(定点医院给患者的)
3、门诊特殊病种审批表(201表)复印件(定点医院给患者的)
4、门诊诊断证明
5、本人身份证原件(审核后退回)及复印件
6、本人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除国家开发银行外陕西省境内开户银行)
非本人办理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特殊参保人群代办还需提供以下资料:
1、未成年人: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参保人户口本复印件(证明监护关系)、监护人的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
2、参保人身故:继承人身份证复印件、参保人户口本复印件(证明继承关系)、医学死亡证明、火化证、销户证明复印件(3选2)、权益放弃声明(每位放弃继承权益的法定继承人签字)、继承人的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除国家开发银行外陕西省境内开户银行);
3、低保户:低保证明及享受2017年度低保政策的证明。
相关说明:
1、门诊特殊病种包括:门诊恶性肿瘤放化疗,器官移植术后服用抗排斥药,门诊血液透析、腹膜透析,强直性脊柱炎和类风湿关节炎患者门诊使用英夫利西单抗治疗,血友病患者门诊使用凝血因子Ⅷ等进行替代疗法治疗,慢性丙型肝炎门诊使用干扰素治疗。
2、对于当年度参保人医疗费用报销超过基本医保最高支付限额(城镇居民限额25万,患白血病、再生障碣性贫血、恶性淋巴瘤和先天性心脏病的少年儿童及大学生限额30万),再次发生的医疗费用,申请大病赔付时需要提供全套门诊抢救病历或者住院等相关就诊资料。
二、西安大病医保报销范围比例
西安市发改委、卫生局、人社局、财政局、民政局等五部门关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政策调整意见出台,对城镇居民大病保险的起付线等进行了调整,将城镇居民大病保险的起付线由1.5万元调整至1万元。全市各区县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赔付工作已于10月下旬全面启动。
超过起付标准的个人自付费用部分按分段比例累进补偿。自付费用在1万元(新农合为8000元)-5万元(含5万元)部分的,按50%予以补助;自付费用在5万元-10万元(含10万元)部分的,按60%予以补助;自付费用在10万元以上部分的,按80%予以补助,限额不设封顶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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