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职工医保转居民医保享受参保待遇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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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工作变动,有些人将职工医保转为居民医保。樊城区城乡居民社保局提醒,当年9月份将职工医保转为居民医保并缴费的市民,需等到第二年的1月1日才能享受参保待遇。

居民医保的缴费时间为当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但享受待遇的时间与自然年度起始时间一致,因此缴费日期影响享受待遇的年份。

由职工医保转为居民医保,参保人如果在今年的9月1日至12月31日之间办理转保手续并缴费,由于缴纳的是明年的居民医保费,那么要等到明年1月1日起才能享受居民医保待遇,享受时间为1年。

如果在今年的1月1日至8月31日之间办理了转保手续并缴费,那么该参保者缴的是今年的保费,因此从缴费的次月起享受参保待遇,享受时间持续至今年年底。

樊城区城乡居民社保局提醒,由职工医保转为居民医保,参保者需先到市医保局办理职工医保停保手续,然后到当地居委会办理居民医保参保手续并刷卡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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