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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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开始缴费 每人每年100元

2日记者获悉,济宁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即日起开始缴费,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00元,缴费截止日期为12月31日。

《济宁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暂行)》日前出台,全市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的城乡居民,包括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人员均可依次参保缴费了。全市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在缴费上以家庭为单位,由村(居)民委员会统一组织参保、代收代缴医疗保险费,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办理参保登记和缴费手续。高校学生、市属以上中专和技工院校学生以学校为单位,由学校统一组织参保、录入信息、代收代缴医疗保险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向每位参保居民统一发放社会保障卡或居民医疗保险证。社会保障卡或居民医疗保险证由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居民个人保管。

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全市统一筹资标准,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00元,政府补助每人每年不低于360元。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包括住院医疗待遇、普通门诊统筹医疗待遇、门诊慢性病医疗待遇、分娩医疗待遇和意外伤害医疗待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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