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标准出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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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标准出炉

11月24日从县医保局获悉,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近日联合下发通知,公布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度缴费标准。

通知规定以市统计局公布的度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51015元的75%,即38261元,作为的缴费基数及个人账户资金划入基数。一档全年缴费1912.8元,二档全年缴费4208.4元。

按相关政策,我市灵活就业、国有企业下岗分流人员、失业人员和无单位退休人员等,每年缴纳一定参保费后,便能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享受刷卡看病、医疗费报销等待遇。每年具体应缴多少钱,计算基数与前年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的年平均工资(即社平工资)挂钩。

同时,根据重庆市的统一规定,所有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人员,应于1月10日前将所需资金存入邮政储蓄银行的代扣账户以备代扣。因各种原因未按时存入的,务必于3月31日前存入,同时到县医保局办理补缴申请。否则,全市统一的医保信息管理系统将自动冻结其医保待遇,所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和特病门诊医疗费用统筹基金将不予支付。(忠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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