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城镇医保总额控制方案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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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广元市在广泛征求医保定点医院、市级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向社会公布了城镇医保总额控制方案,进一步强化了统筹总额、结算方式和激励约束。

一是充分体现竞争。对上年度执行医保政策规范、履行协议到位的36家医保定点医院,在总额核定额的基础上增加总额1756万元,其中,市第一人民医院增加额度最高,达到546万元。19家医院被减少统筹总额544万元,7家医院统筹总额与上年度持平。增加总额系数最高的医院为上西社区卫生服务站,增幅达20.54%,降低总额幅度最多的为济民外科医院,达30.35%。

二是方便医院结算。全市各县区参保人员到每一家医疗机构就医后,医保定点医院只对一家医疗保险机构办理结算,之后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内部再予清算。

三是激励约束并重。对无重大违规违约行为的定点医院,兑现年末统筹总额结算奖惩办法。具体为:核定给定点医院的职工医保总额,按其结余总额的30%进行奖励性结算;城镇居民医保总额按其结余总额的20%进行奖励性结算;对超预算20%以内的费用纳入弹性结算,弹性结算比例不超过50%;对超预算总额 20%以上的部分不予结算,全由定点医院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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