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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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重庆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最高标准是多少?思而学教育网收集了相关资料供大家参考!

明年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最高280元 昨天,我市人社局就城乡居民和大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个人缴费,发布了相关通知。

据了解,我市城乡居民参加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以及在渝高校大学生参加9月-8月学年度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较今年均有上涨,最高上涨80元。

个人缴费标准最高上涨80元

对比今年的相关标准,我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标准均有上涨。度我市城乡居民参加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一档110元/人.年、二档280元/人.年,较今年分别上涨了30元和80元。需要注意的是,本标准适用于该类参保人,在今年9月至6月底期间参保缴费的。7月至9月参保缴费的,一、二档每人每年还将加收财政补助标准。

在渝高校大学生参加9月-8月学年度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一档80元/人.年,二档200元/人.年,较今年分别上涨了20元和50元。据重庆时报记者了解,城乡居民度居民医保的门诊定额包干标准,仍按80元/人标准执行,其个人缴费增加额度中的30元将用于建立基层医疗机构普通门诊费用报销,促进基层首诊,双向转诊制度落实。但具体办法仍在制定中。

新生儿参保需出生90日内办理

据了解,我市居民医保是针对户籍在本市且未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包括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在册学生和托幼机构在园幼儿(以下统称城乡居民),以及在渝高校(含民办高校、科研院所)全日制本、专科生,研究生(以下统称大学生);具有本市户籍的新生儿(以下简称新生儿)。

要注意的是,参加我市度居民医保的参保人不同,缴费时间不同。城乡居民集中缴费时间为:9月至12月。错过集中缴费期的城乡居民,可在9月30日前参保缴费。

大学生缴费时间为秋季开学之日起的60日内,而新生儿办理独立参保缴费时间为其出生之日起90日内,并按我市城乡居民参加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执行。

缴费后从什么时候享受医保待遇?

3月1日后缴费,需等待90日后可享受

那么,缴费后的参保人将会享受什么待遇呢?

重庆时报记者了解到,在今年9月至12月期间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其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时间为1月1日-12月31日;在1月、2月参保缴费的,享受待遇时间为缴清费用的次月1日-12月31日;在3月1日后参保缴费的,需等待90日后可享受居民医保待遇至12月31日。

对大学生而言,在秋季开学之日起的60日内参保缴费的大学生,享受待遇时间为9月1日-8月31日。新生儿独立参保缴费的,享受待遇时间为其出生之日起-12月31日。

居民医保普通门诊费用如何报销?

没连续参保,普通门诊定额包干资金将不再结转

市人社局表示,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发生的普通门诊费用可使用普通门诊定额包干,的额度为每人80元。据了解,定额包干资金可以用于参保人员本人、亲属或指定人门诊就医购药或住院自付费用。当年未使用的余额可跨年度结转使用。

参保人员在普通门诊定额包干额度内,可全部使用并且报销比例100%。需要参保人员注意的是:普通门诊定额包干资金属于居民医保基金,不属于个人所有。对没有连续参保缴费的居民,未使用完的定额包干资金不再结转和使用。

明年起基层医疗普通门诊费用可按比例报销

据了解,按照国家建立普通门诊统筹有关要求,从起我市将建立,基层医疗机构居民医保普通门诊费用报销制度。

“在定额包干基础上,还能报销一部分金额。”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参保人员在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社区服务站,以及一级和以下的社会办医疗机构等基层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就医购药费用,可由居民医保基金按比例报销一定金额,具体办法由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市卫生计生委报市政府同意后发文实施。

最后,市人社局提醒,参保人员对我市居民医保政策有不清楚的地方可拨打市人力社保热线电话12333。

目前居民医保参保后能报销多少?

除各级医院门槛费外的报销比例:

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一档80%、二档85%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一档60%、二档65%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一档40%、二档45%

全年报销封顶线:一档8万元、二档12万元

计算办法:报销金额=(符合医保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用-门槛费)×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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