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沂补交了医保费 住院费却不能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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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费已补交,住院费用却还不能报销,太急人了。”11月16日,家住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汪沟镇下草沟村的姜先生拨打热线反映称,他妻子生病住院,最初因医保费未交不给报销,后来补交,但住院费却还不能报销。

据姜先生介绍,他妻子65岁,3年前,因干活后脚跟摔碎,落下残疾。2015年年底,村里在收居民医保费的时候,因为妻子有残疾,他就将家庭及妻子的情况进行了告知,“按相关规定,残疾人免收医保费,工作人员让等等看,我就没交。”

姜先生告诉记者,1月,妻子生病住院花了1100多元,出院后,他便带着妻子住院的相关资料去报销。“工作人员称没有参保,不能报销。姜先生告诉记者,后来他又去找村会计,重新给妻子又补交上了,住院费还是不能报。

村委:

补交的,已按时上报

记者随后联系了该村村委。“不是我们不收,当时该村民说妻子残疾,但未提供残疾证,还不愿意交钱,我们也没办法。”对此,村支部王书记说。

1月份,该村民妻子住院后不能报销,再重新补交后,他们按规定给予上报,“收交后我们就按时上报了,具体我们也不太清楚。

王书记说,他们只是将参保交费的村民进行了上报,免费的这一块并不清楚。

人社部门:

哪天参保从哪天算

随后,记者联系了兰山区汪沟镇人社所。“出现这种情况,是因为村民医保断档造成的。可能是村里会计漏掉了,目前我们在核实。”对此,兰山区汪沟镇人社所张主任说。

张主任称,一般是当年度11月1日到12月31日交纳下一年的参保费用,参保人员必须按规定参保后,才能享受到应有的医保待遇。“居民医保每年都有更新,因为涉及到贫困家庭、70岁以上老人符合条件的需要免费的,每年录入的时候,各村会计都会过来核对。”张主任说。

张主任称,“从什么时候交纳的,就从什么时候开始享受,之前的就不能报销了。如果村里忘记交了,就由村里负责,如果是户里自己造成的,就自己负责。”

对于该情况,记者咨询了市人社局。工作人员称,如果过了参保期,中间出现中断,其中在1月初至2月底参保的,哪天参保,从哪天开始算,3月1日以后再参保的人员,推迟一个月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个人因符合条件不需要交费的,也需要本人在交费期去个人户籍所在地参加申请。

更多阅读:山东临沂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调整

1、医疗保险

(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和比例。以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单位按6%的比例缴纳,职工个人按2%的比例缴纳;退休人员个人不缴费。缴费基数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缴费基数高于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作为缴费基数。

大额医疗救助保险缴费标准。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必须同时参加大额医疗救助,由所在单位按每人每月5元的标准一次性缴纳全年的大额医疗救助保险费。

公务员医疗补助(包括参照缴纳的单位)缴费标准。以参保人员工资总额为基数,由所在单位按2%的比例缴纳。

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累计缴费年限男满30年、女满25年的(最低缴费年限),达到法定退休(职)年龄后个人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办理退休(职)手续时,达不到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的,必须办理一次性补缴;缴费年限不满,又不办理一次性补缴的,不再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2)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集、缴费标准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筹集,由政府财政补助和居民个人缴费组成。少年儿童及在校学生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0元;其他城镇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30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筹集标准、个人缴费标准,根据上级政策及基金运行情况和财政补助情况适时调整。

门诊统筹金,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老年城镇居民、一般城镇居民按每人每年80元,少年儿童及在校学生按每人每年25元标准,建立居民医疗保险门诊统筹金。

2、失业保险

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用人单位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用人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缴费比例根据上级政策适时调整。

3、工伤保险

在全市范围内统一行业差别费率标准。用人单位初次参加工伤保险由所在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行业基准费率办理参保手续。我市行业基准费率分别为:一类风险较小行业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5%;二类中等风险行业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1%;三类风险较大行业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2%。

在具体工作中需调整费率的,按照有关规定,由各县区提出调整方案,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施行。

4、生育保险

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1%的比例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缴费比例根据上级政策适时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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