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医保报销比例新政策

思而思学网

2017年沈阳医保有什么新政策?具体包含什么内容?下面是小编整理的2017年沈阳医保新政策,欢迎阅读!

新农合医疗政策

参合人员的门诊费用按以下规定办理报销:在合作医疗定点村卫生室和镇街道卫生院均按25%报销,门诊补偿总额每人每年最高报销150元。二级(含)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的门诊医药费用不予报销。

住院报销按以下规定办理:

(一)起付线。一级定点医疗机构100元,起付线以下的医药费用不予报销。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不设起付线。

(二)报销比例。一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不实行分段补偿,符合报销范围内的医药费补偿比例为65%。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实行分段补偿,分为5000元以下(含5000元)、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和10000元以上三段(下同)。

符合报销范围内的医药费按以下比例报销: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5000元以下的部分按50%的比例报销,5000元至10000元的部分按55%的比例报销,10000元以上的部分按60%的比例报销。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5000元以下的部分按35%的比例报销,5000元至10000元的部分按40%的比例报销,10000元以上的部分按照45%的比例报销。

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包括镇街道卫生院和区级专科医疗机构,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包括区级综合医院和市级专科医疗机构,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包括市级及市级以上综合医院、市级以上专科医疗机构。

(三)封顶线。住院报销总额每人每年累计最高可报销40000元。

(四)尿毒症透析、癌症病人的放疗(化疗)、红癍狼疮、 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的门诊费用按同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报销,每结算报销一次计算一次起付线。

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按政策分娩的,每人给予300元的一次性补偿。对于新农合筹资缴费期后至下一个筹资缴费期之间新生儿发生的医疗费用,其母亲参合的可用其母亲的姓名享受新农合补偿政策。

外出务工人员以及子女随父母或父母随子女在外长期居住,因病在居住地政府举办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持务工单位证明、居住地户籍证明、就诊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住院病历首页、费用凭证等资料,经区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办理审核,到户口所在地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办理报销。

(五)报销手续。参合人员报销医药费时,应持本人合作医疗证、医药费单据原件、门诊病历、处方报销联(门诊实行双处方制);住院人员报销医药费,还要持住院清单、诊断证明、出院证明、身份审核证明、住院病历首页复印件等材料。

参合人员要于次年度的一个月内办理完毕上年度的报销结算,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报销。定点医疗机构未及时办理结算的,补偿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承担。

相关阅读

国务院印发了《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明确指出“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保持在75%左右”。达内记者了解到,我省城镇居民医保政府补助已提至380元/年,报销比例在70%-75%之间。

目前全国已有上海、天津、山东、重庆等至少八个省市出台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政策,辽宁目前还没有具体的“并轨”的方案,需待国家出台有关政策后才会启动并执行。届时,辽宁将有2687万人受益,并在1月1日起执行。据了解,城居医保和新农合在参保人员、待遇、基金管理等方面都存在差异。实现“并轨”后,不仅两者在定点医院范围、用药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和服务设施目录等方面可以实现资源共享,而且对参保人来说,门诊病种有望增多,结算也将快捷省事。

城镇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涨到380元

今年,沈阳城镇居民医保的政府补助标准提高了60元,达到380元。这是自2007年建立居民医保制度以来,各次调整中幅度最大的一次,约140余万居民受益。据统计,沈阳市连续多次提高城镇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起初政府补助标准只有40元,后来提高到80元、120元,之后又提到了200元、240元、280元,提高到320元。今年,政府补助标准提高了60元,达到380元,涨幅也比去年增加了20元。目前,沈阳市的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已达95%以上。与最初的补助标准40元相比,涨幅接近9倍。

低保边缘户人员个人缴纳部分减为32元

与政府补助标准的成倍提高相比,个人缴费标准并没有增多。低保边缘户人员个人缴纳部分也比之前减少。比如,在校大学生、中小学生及其他未成年人中,属于低保边缘户人员,以往个人需要缴纳80元,今年调整后,个人缴纳仅为32元。降低原因是政府帮这类人群缴付了60%,以此减轻了该群体的参保压力。新调整的个人缴费标准将自今年9月1日起开始执行,政府补助的新标准从今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热门推荐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