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医保异地报销政策规定,北京医保异地报销比例额度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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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医保异地报销政策规定,2017年北京医保异地报销比例额度流程新规

 对于患者来说异地医保报销无疑是解决了他们看病难问题,那么今天小编给大家介绍是2016北京异地医保报销最新政策,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北京近两年对医疗保险报销医疗费的相关政策做出了相应调整,比如外地医保能否报销,能报销多少,还有一些关于医保的福利。

在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的政务咨询会上,市人力社保局表示,工作在北京但生活在河北人群的就近就医问题,将按照异地安置的政策,居住地就医、北京标准医保报销。

北京已与河北签订了框架协议,基本原则是在北京参保、居住在河北的人群可以按照北京异地安置的政策实现就近就医、再按照北京医保标准进行报销。“比如你在燕郊居住,过去只能在北京选择4家定点医疗机构,如果在燕郊就医,就无法报销。今后,还可在当地选择两家定点医疗机构,就近就医,先全额垫付医疗费用,再回到北京按照北京医保的标准进行报销。”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已经实现了京津冀三地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互认,同时就医一体化的具体实施细则还正在制定当中。目前在河北香河、燕郊等聚居区,对异地就医的需求比较迫切,因此率先选择解决此部分人群的就医问题。至于何时能实现异地就医的实时结算,该负责人表示要按照人力社保部的部署。据悉,按照人力社保部的部署,今年,将基本实现省内异地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建立国家级异地就医结算平台;明年,将全面实现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异地医保报销最新政策解读

面对社会的发展,有些地区的落后已经不能满足当地人的生活和学习的需求,外来务工人员的逐渐增多,国家对处于社会低层的人也提供了进一步的医疗保障,发行异地医保报销最新政策。有很大一部分的人是因为家庭贫困,才背井离乡到外地打工,而他们当中大部分人都是没有多少文化的人,只能做些需要劳力的工作,如在工地打工等。再者说,在工地打工这种工作本来就具有危险性,且他们大多缺乏保障个人权益的意识,受工伤这种事情在所难免,可是工作单位不给予赔偿的事情也经常发生。所以国家发行的异地医保报销最新政策,为这些人提供必要的保障。

对于新政策的解读如下:

1、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实行市级统筹,全市统一政策、统一标准、统一经办流程。

2、缴费基数(每年调整一次)为职工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低于省确定的最低缴费基数的,按最低缴费基数缴纳(2015年度月最低缴费基数为2300元)。

3、缴费比例:单位缴纳7%,个人缴纳2%;特别困难的,由单位提出申请,单位按7%缴纳,个人不缴费,不建立个人账户,只享受住院医疗待遇。

4、大额缴费标准:在职每人每月10元,单位和个人各负担5元;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应缴纳的5元,从个人账户中扣除。

5、划入社会保障卡个人账户:在职人员按照缴费基数,45周岁以下的(含45 周岁),划拨比例为2.4%,45周岁以上的,划拨比例为3.1%(缴费基数由财政、单位提供);退休人员以个人养老金为基数,划拨比例为4%。次月划拨上月的个人账户。

6、参保人员在市内定点医院住院的,异地医保报销最新政策规定持社保卡直接结算,只缴纳个人应当负担部分;在省结算平台内住院的,须先到县人社局医保处办理登记手续,能联网的直接结算个人负担部分;到省外定点医院就医的,须先到县医保处登记,出院后将报销所需材料交单位,由单位统一报医保处,每季度报销一次。

退休人员最低缴费年限为男满30年、女满25年,退职人员年满25年,启动医疗保险之前符合国家政策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缴费年限不足的,须补费到最低年限,补费基数及比例按照现行补费规定理。

异地医保报销政策在2015年有一次做出了新的调整,其中明确指出医保报销的比例将全面提升5%。长期在外地居住的投保人,可以经过居所归属地的医疗保险办理机构的同意之后,办理相关的手续,在当地选择定点的医疗机构就医。还有一部分人是因为疾病原因需要办理转院,对于需要在外就医的人来说,根据异地医保报销最新政策,应该在病人办理住院手续之后,在五个工作日之内向所在地区的区医疗保险办理机构提出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就医的医院应为所就医地区的医疗保险定点机构,手续齐全的可以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报销,没有办理相关手续的则需要按照当地的相关规定,起付线提高了5%,报销的费用则下降5%。

俗话说健康是福,有了健康才能充分享受拥有的一切。但是如今社会充满压力,为了使家人过的好一点,人人都在异地拼命的工作,有的时候身体很难得到适当的休息,这样一些疾病就会趁虚而入。虽然有医疗保险,毕竟是在异地工作,那么异地医疗保险怎么报备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2017异地医保报销最新政策的相关内容,欢迎阅读!

  2017医保异地报销新政策:

(一)适合对象的参保人员

1、参保单位派驻外地工作的;

2、参保的离退休人员长期居住在外地的;

3、在外地就业,以个人或城乡居民身份在参保的;

4、参加未成年人医保,随父、母长期居住外地的;

5、参加城乡居民医保,随子、女长期居住外地的。

(二)办理医疗报备的程序

1、领取或在社保网站上下载《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工作、居住人员情况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

2、按规定填写,并经外地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盖章认定的《申报表》;

3、将填好后《申报表》拿回分工负责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并进行确认。须办理省内异地就医卡的,经审核确认后凭《申报表》到市社保中心稽核科进行登记,然后到社保卡管理科办理全省异地联网卡的制卡手续;

4、办理报备后参保人员的个人社会保障卡不能在使用;参保人员回到须在就医的,应到市社保机构取消医疗报备,从次日起其个人社会保障卡方可在定点医疗机构使用;

5、医疗报备实行有变动就报,未变动就不报的原则。

(三)办理窗口

按市、区分工管理办法,市社保机构管辖的参保单位的参保人员,由市社保中心医疗费审核结算科33、34号柜台办理;区社保机构管辖的参保单位的参保,以及异地就业的参保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未成年人医保且长期异地居住的参保人员,就近由区社保机构负责办理确认的报备手续。须在省内异地就医,可申请办理全省异地就医卡的,经确认报备手续后,参保人员凭《申报表》到市社保中心医疗费审核结算科33、34号柜台确认后,再到社保卡管理科办理全省异地联网卡的制卡手续。

  异地医保转移流程:

异地医保转移申请流程:

1、申请出具《参保缴费凭证》;

2、出示《参保凭证》,申请接续社保关系;

3、办理基金转移手续;办理接续保险手续。

异地医保转移准备材料:

2、缴费职工的参加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等相关信息需要认定的,需出据缴费职工本人的《人事档案》;

3、政策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

异地医保转移注意事项:

第一,有接收单位的,由单位办理医保手续。没有接收单位的,个人应在终止原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后的三个月内参保缴费。

第二,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时,三种医保关系可以自由转换。三种医保关系是指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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