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整合城乡居民医保方案已经出台,具体情况如何呢?今天我们就一起来看看相关资讯吧!
今日,记者从太原市政府获悉,太原市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方案已出台,城乡居民医保将统一实行年缴费制度,每年的9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下年度参保缴费期。
太原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整合,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简称城乡居民医保)。为保证新旧制度平稳过渡,2018年统一按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规定执行。2017年个人缴费仍按现行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个人缴费标准缴纳。
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覆盖范围包括太原市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所有应参保(合)人员,即覆盖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包括中小学生、大中专学生、少年儿童,持有太原市居住证的流动人口、新生儿、社会福利院收养的社会弃婴、困难归侨侨眷、宗教团体宗教教职人员、武警太原支队基层官兵、公安监所被监管人员等特殊人群。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困难的农民工和灵活就业人员,也可按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城乡居民医保基金主要用于报销参保人员就医发生的住院和门诊医药费。太原市将稳定住院保障水平,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保持在75%左右。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人员,同时参加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整合后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参保待遇标准为:政策范围内统筹基金支付住院或门诊大额疾病医疗费用个人自付超过1万元的,由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支付,支付比例分段计算,即:起付标准以上至5万元、5万元以上至10万元、10万元以上至20万元、20万元以上至30万元、30万元以上的部分,分别由大病医疗保险资金按55%、65%、75%、80%、85%的比例给予支付。年度最高支付限额40万元。
对参加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低保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标准可降低到5000元,支付比例提高3%。
延伸阅读:太原城镇职工特殊就医报销流程公布
4月6日,记者从太原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获悉,为了方便参保患者,该中心已梳理公布最新城镇职工特殊就医报销流程。报销所用相关表格可进入太原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网站(www.tyyb.gov.cn)下载。
在太原治疗有困难需转往外地的费用如何报销
在太原治疗有困难需转往外地的费用报销流程为:转诊前应在太原市有转诊资格的定点医院办理转诊手续,出院后携带《太原市城镇医疗保险转诊审批表》《太原市城镇医疗保险身份确认表》(就诊医院盖章)及正规发票、费用汇总明细、出院证、完整的住院病历复印件到转出医院医保科报销(医院出具的资料均要医院盖章,住院病历复印件加盖骑缝章)。并提供患者本人名字开户的银行借记卡复印件一张(太原市各大银行均可)。
符合转诊条件的可以转往其他省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就医。山西省人民医院、山西医科大学第一医院、山西医科大学第二医院、山西大医院、山西省肿瘤医院、山西省第二人民医院、山西省眼科医院、山西省心血管疾病医院、山西省妇幼保健院、太原市中心医院、太原精神病医院、太原市结核病医院、太原市第三人民医院为太原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转诊定点医院。综合医院可以根据本院的医疗技术水平转各种类型的疾病,专科医院只能转本医院所治疗的专科疾病。
转往外地就医的在转出医院医保科办理,材料齐全转出医院医保科即时办理。
异地安置人员门诊慢性病费用如何报销
太原市城镇职工医保异地安置人员门诊慢性病费用报销时,需要提供的材料有:《太原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手册》(下称《医疗手册》)、《门诊慢性病手册》《太原市城镇医疗保险身份确认表》(就诊医院盖章);《太原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审批表》一式二份(填写用药治疗情况、医生签字、医院盖章);《医疗费用报销申请单》,以及正规有效的门诊发票(医院出具的资料均要医院盖章)。同时还要提供由当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就诊医院的定点证明及医院等级证明,以及患者本人名字开户的银行借记卡复印件一张(太原市各大银行均可)。
其中,大额门诊慢性病(恶性肿瘤、透析、抗排异药)在异地只能选取一家定点医院进行治疗。每季度初报销上一季度门诊费用。定额门诊慢性病在异地可选取两家定点医院进行购药,每年一至三月报销上一年度费用。手续齐全者,即去即办。
异地安置人员转其他城市医疗费用如何报销
太原市城镇职工医保异地安置人员,转往其他城市发生的医疗费用要报销,前提是须由备案地三级甲等定点医院开具转诊建议书。报销时需携带《医疗手册》《太原市城镇医疗保险身份确认表》(就诊医院盖章);填写《太原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转诊审批表》一式二份、《医疗费用报销申请单》;备案城市就诊医院出具的转诊建议书(医院盖章)一份、正规有效发票、出院证、费用汇总明细、住院病历复印件(包括住院病历首页,出入院记录、医嘱)。由当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就诊医院的定点证明及医院等级证明。患者本人名字开户的银行借记卡复印件一张(太原市各大银行均可)。符合条件的即时受理。但医保中心工作人员要进行异地医疗费用实地核查,核查无误后报销。
异地门诊急诊死亡的费用如何报销
异地门诊急诊死亡的费用报销时,需要提供《医疗手册》《太原市城镇医疗保险身份确认表》(就诊医院盖章)、《特殊就医申请表》一式二份、《医疗费用报销申请单》,以及急诊发票、急诊病历、死亡证明复印件(医院出具的资料均要医院盖章,住院病历复印件加盖骑缝章)。同时提供由当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就诊医院定点资格证明及医院等级证明。另外提供患者本人名字开户的银行借记卡复印件一张(太原市各大银行均可)。符合条件的即时受理,但需进行异地医疗费用实地核查,核查无误报销。需注意的是,明细中有血液制品和白蛋白的,需提供化验单和病危通知书或抢救证明。
外出期间发生的异地急诊住院费用如何报销
外出期间发生的异地急诊住院费用报销时,需要提供《医疗手册》《太原市城镇医疗保险身份确认表》(就诊医院盖章)、《特殊就医申请表》一式二份、《医疗费用报销申请单》,以及住院发票、费用汇总明细、住院病历复印件(包括住院病历首页,出入院记录、医嘱住院病历复印件加盖骑缝章)、出院证或死亡证明(医院出具的资料均要医院盖章。同时提供由当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就诊医院定点资格证明及医院等级证明。另附患者本人名字开户的银行借记卡复印件一张(太原市各大银行均可)。符合条件的即时受理,但需要进行异地医疗费用实地核查后报销。如明细中有血液制品和白蛋白的,需提供化验单和病危通知书或抢救证明。
省内异地常住人员门诊医疗费用如何报销
省内异地常住人员门诊医疗费用报销,需要提供《医疗手册》《门诊慢性病手册》《太原市城镇医疗保险身份确认表》(就诊医院盖章);《太原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审批表》一式三份(填写用药治疗情况、医生签字、医院盖章),《医疗费用报销申请单》;正规有效的门诊发票(医院出具的资料均要医院盖章)。同时提供由当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出具就诊医院的定点资格证明及医院等级证明。还须提供异地居住的暂住证或居住地居委会出具的长期居住证明,在异地工作的须出具单位的长期派驻证明。另附患者本人名字开户的银行借记卡复印件一张(太原市各大银行均可)。符合条件的即时受理,进行异地医疗费用实地核查后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