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新生儿医保政策具体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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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湖北新生儿医保政策具体如何?有哪些值得我们关注的内容呢?今天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省人民政府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于近日发布。我省所有城乡居民,不受户籍限制,均纳入城乡居民医保覆盖范围。各地具体政策将陆续出台,今年若9月参保,明年可开始享受待遇。

省人社厅医疗与生育保险处负责人介绍,去年5月,我省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城乡居民医保整合方案。此外,还制定了省级统一的医保目录,完成了卫计和人社系统机构整合。不过,除试点地区外,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制度仍在分开执行。

《意见》出台后,今后我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再无身份上的“二元分划”,无论是城镇居民还是农村居民,统一成为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其模式大致可参考鄂州市试点,”医保处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城乡居民可根据自身经济条件,选择不同的

参保档次,按档享受相应待遇。个人缴费与政府补贴相结合,其具体比例由各地制定。”

“统一筹资标准、统一待遇政策、统一经办流程、统一信息系统”是指,今后不论城乡居民,每档的筹资标准是统一的,按档次享受的待遇是统一的。在当地同一统筹范围内,城乡居民享受平等的医疗报销政策。统一由人社系统经办,使用同一个信息系统。

过去,新农合的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征收,城镇医保由税务系统征收。今后,统一由地税部门征收。

《意见》明确,我省新生儿父母任意一方参加省内城乡医保的,新生儿可免缴当年参保费用,便可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医保待遇。次年,则以新生儿本人身份参保。

对特困供养人员、孤儿、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和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中经核定的特困家庭夫妻及其伤残子女等6类特困群体,参保所需个人缴费资金给予全额资助; 低收入家庭中60岁以上老人、未成年人等其他特困人员的资助办法由各市州县具体制定。

今年,我省人社系统将以“湖北社保共享计划”为重点,提升群众获得感。除整合城乡医保外,还要加强医保管理服务。争取上半年实现跨省异地安置和异地居住的退休人员费用直接结算。年底,扩大到所有符合转诊规定的人员。

省医疗保险管理局负责人表示,去年10月,我省医保结算系统就已经跟国家系统联网。今年2月,咸宁医保异地结算在成都通过国家测试,标志着我省达到了国家跨省异地结算要求。

延伸阅读:新生儿90天内补办医保可报销

宝宝刚出生没几天就生病了,一家人忙着给宝宝看病,没有时间给孩子办理医保。昨天,市民洪女士来电问询,这样的情况可不可以报销?

洪女士说,宝宝出生10天后,发现黄疸没有退,继续检查发现,孩子患有“新生儿溶血症”。接下来,一家人都忙于孩子看病,没有时间为孩子上户口,也没有给孩子办理居民医保。

孩子现在康复了,住院一共花去了2万多元。对家庭来说,这是一笔不小的开支,洪女士感到很心疼,不知道能否有补救的办法?

市医疗保险中心居民医保科科长申晋云昨天回复,洪女士不用着急,1周岁(含1周岁)以内的婴儿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时间,不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缴费时间(每年的9月1日至12月31日)的限制。

洪女士只要在孩子出生90天内(含90天),为其办理参保登记缴纳当年的参保费,本次住院的2万多元医疗费就可以享受医保报销。如果符合居民大病保险的还可以享受大病保险待遇。

如果超过90天办理参保登记并缴纳当年参保费用的,从缴费的次月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但是小孩出生到参保登记缴费期间的医疗费用是不能报销的。 (记者邵澜 通讯员彭燕娥 金睿 孙建彬 张超 实习生马莹)

小贴士:新生儿医保如何办理?

申晋云说,新生儿的参保登记手续,在其户口所在地的居委会办理,需要提供新生儿的户口本、一寸彩照、监护人户口本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年的参保费用为20元。新生儿在出生一年内参加居民医保,参保时间为1月1日至8月31日的,应缴纳参保当年的居民医保费;参保时间为9月1日至12月31日的,选择缴纳参保当年和次年居民医保费的,可享受当年和次年的居民医保待遇,选择只缴纳次年的居民医保费的,只能享受次年的居民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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