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河北省将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大病保险制度,与医疗救助等制度紧密衔接,共同发挥托底保障功能,切实解决城乡居民大病患者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下面是思而学教育网为大家整理的2017年河北大病保险新政内容,欢迎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17年河北大病保险新政
“新农合不仅圆了农民的‘医保梦’,也是农民实现‘健康梦’的一项重要保障。”省卫生计生委主任杨新建介绍,河北省新农合自2003年试点到全面铺开,广大农民的参保意识越来越强,看病报销越来越方便,新农合的保障能力也逐年提升。数据显示,参合农民的筹资标准达390元,其中政府补助320元,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10万元。到2013年,补偿人数达到1.3亿余人次,补偿金额达175亿元。今年1?6月共补偿5326万余人次,补偿金额78亿余元。
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是农民实现“健康梦”的基础。2009年河北省启动医改后,各级政府加大了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建设的投入,目前共投入资金778亿元,安排了卫生建设项目5017个,并对136个县(市)县级医院医疗条件进行了改善。全省1960个乡镇卫生院全部完成改扩建任务,所有村全部建立一所标准化村卫生室。不仅如此,近年来河北省还安排57所三级医院、457所二级以上医院分别对口支援159所县级医院和1936所乡镇卫生院,同时启动了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工作,确定40个省级建设单位和20个培育单位,大大提高了农村基层医疗服务水平。
“一场大病,一家返贫。”针对大病仍是农民当前返贫的主要原因,河北省开展了新农合重大疾病保障工作,先后将儿童先心病、白血病以及肺癌、终末期肾病等22种疾病纳入保障范围。在先行试点的基础上,今年将在全省全面推开利用新农合基金购买大病保险工作,为农民提供更多保障。
什么条件能够申请大病医疗救助?
凡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患有指定病种,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城乡居民,均可申请大病医疗救助:
(一)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或持有《德州市特困职工证》的特困职工及其家庭成员
(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以下简称农村低保对象)、五保对象
(三)按照有关规定报销、减免、补助有关医疗费用后,个人实际承担的本年度住院医疗费用超过家庭年收入的居民。
什么条件不属于大病医疗救助承担范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大病医疗救助承担范围:
(一)未经定点医院批准,在非定点医院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
(二)在河南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规定的诊疗项目目录、药品目录、医疗服务设施目录以外发生的医疗费用
(三)不能提供定点医院的诊断病历、诊断证明、住院凭证,以及应提供,而不提供有关医疗费用报销、减免、补助凭证的
(四)隔年度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
(五)门诊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
(六)因赌博、吸毒、酗酒、打架斗殴、自杀自残、交通肇事、医疗事故等不属于本办法规定救助范围发生的医疗费用
(七)因不可抗拒自然灾害等因素造成大范围急、危、病人抢救治疗及疫情和大规模传染病所导致的医疗费用
(八)市、县(市、区)政府确定的其他不予救助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