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职工医保报销比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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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职工医保报销比例为多少呢?想必你也很想知道吧,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门诊报销比例

(1)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1]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2)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3)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4)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5)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

(6)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

二、住院报销比例

(1)报销范围:

A、药费:辅助检查:心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各项检查费限额200元;手术费(参照国家标准,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

B、60周岁以上老人在兴塔镇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2)报销比例:

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

三、大病报销比例

(1)镇风险基金补偿:

凡参加合作医疗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年限额1.1万元。

四、不属报销范围

1、自行就医(未指定医院就医或不办理转诊单)、自购药品、公费医疗规定不能报销的药品和不符合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2、门诊治疗费、出诊费、住院费、伙食费、陪客费、营养费、输血费(有家庭储血者除外,按有关规定报销)、冷暖气费、救护费、特别护理费等其他费用;

3、车祸、打架、自杀、酗酒、工伤事故和医疗事故的医疗费用;

4、矫形、整容、镶牙、假肢、脏器移植、点名手术费、会诊费等;

5、报销范围内,限额以外部分。

延伸阅读:河南省将552万人纳入大病补充医保

为方便困难群众看病就医、减轻大病医疗费用负担,目前,河南省已将552万名困难群众纳入大病补充医保数据库,实现了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大病补充保险一站式即时结算。

2017年1月,河南省开始建立覆盖困难群众的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制度。河南省社会保险局统计数据显示,截至5月初,河南全省困难群众享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待遇10656人次,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资金支付2250.52万元,有效地减轻了困难群众的医疗费用负担。

河南省人社部门与扶贫、民政部门沟通协调,在比对筛选去重的基础上,目前已初步建立了覆盖全省困难群众的大病补充医疗保险人员信息数据库,已有552万名困难群众被纳入数据库,开始享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待遇,并实行动态管理。

困难群众被纳入大病补充医保数据库后,在省、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和部分县级定点医疗机构,可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大病补充医疗保险一站式即时结算,极大地减轻了大病医疗费用负担,进一步发挥了医疗保险托底保障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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