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基本医疗保险付费总额控制实施意见【荐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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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我市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可持续发展,有效控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充分调动医患保三方控费积极性,结合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运行实际,从起我市全面实施基本医疗保险付费总额控制,规范医疗保险费用结算,以切实保障参保人员基本医疗需求,提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使用效率。

付费总额控制实行“预算管理,总额控制,以收定支,略有结余,结余奖励,超支分担”的原则,以我市本年度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及支出预算为基础,结合各定点医疗机构前三年度的住院医疗费用清算数据以及上年度考核得分情况,通过不同年度实行不同权重,确定当年各医疗机构付费总额指标,并经与定点医疗机构共同沟通和协商后,批准当年总额控制指标,将其纳入医疗服务协议,实施协议管理,并根据年终清算结果做出奖惩处理,施行约束与激励并存的管理方式。与此同时,《嘉峪关市基本医疗保险付费总额控制实施意见》中还规定了关于引进和开展新的诊疗技术的奖励机制,以保障我市医疗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付费总额控制管理的目的是为了有效地控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小病大养、过度医疗,有效地发挥小病进社区医疗服务中心、大病进医院,促进医保、医疗、医药三方联动,推动医疗改革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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