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疗保险中断怎么办【荐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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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断了怎么办?

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或连续中断缴费3个月的,视为中断参保。在中断后办理参保手续并连续缴费满6个月后,方可享受医保待遇。参保人员当月未缴费的,不享受职工医保待遇。

1因用人单位中断

因用人单位欠缴社会保险导致本单位所有职工医保待遇封锁的,可在足额缴清所欠费用的次月起恢复职工医保待遇;因用人单位未按时为职工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导致职工医保中断的,在办理参保手续并连续缴费满6个月后方可享受医保待遇。

2因个人因素中断

因参保人员个人原因中断参保的,可按规定补缴中断期间职工医保费。在中断期间和等待期内发生的医疗费,不列入医保开支范围。

二、怎样转移?

参保人员跨统筹地流动就业的,应按国家、省有关规定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参保人员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后,在其他统筹地参保的,可按规定办理职工医保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实际结余资金的转移;参保人员参保后,可按规定将原参保地的职工医保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实际结余资金转移。

三、要缴费满多少年?

参保人员退休时应按规定办理医保缴费年限审核和退休待遇核定手续。

其中缴费年限满20年及以上的,自办理退休待遇审核手续的次月起享受退休人员已待遇;缴费年限不足20年的,由参保人员一次性补缴满20年,并从办理补缴手续后的次月起享受退休人员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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