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医疗保险怎么样报销?
一、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和补充医疗保险基金的支付比例:一、二、三类定点医疗机构分别为65%、60%、55%。
1、在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三个月内且在单位不欠费的情况下,个人缴纳养老统筹后,每月1-20日携带近期缴纳养老保险发票原件、复印件一份及医保卡可以按个体劳动者参保形式办理续保。
2、曾随单位参加过市医疗保险人员,在领取完失业金三个月内,每月1-20日携带《失业职工审核登记表》复印件一份、缴纳养老保险发票复印件一份及医保卡可以按个休劳动者参保形式办理续保。2009年7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缴费年度期间,全市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最高年度缴费基数为52952元,最低年度缴费基数为21180.8元。
即参保者最高年缴费10590.4元,最高月缴费882.5元;最低年缴费4236.16元,每月最低缴费353元。基本医疗保险,其月缴费额按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郑州市2008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6476元)6%计算。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住院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在职的参保人员住院统筹基金在一、二、三类定点医疗机构中的支付比例为95%、90%、85%,个人负担比例为5%、10%、15%;退休的参保人员住院统筹基金在一、二、三类定点医疗机构中的支付比例为97%、95%、93%,个人负担比例为3%、5%、7%。
二、郑州市2009年1月1日起提高职工医保待遇:为切实减轻个人医疗费用负担,会议决定提高郑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1、降低住院参保人员统筹基金起付标准。
一、二、三类(区级、市级、省级)定点医疗机构的起付标准由原来的379元、759元、1138元分别降低到300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200元)、600元、900元,过去在区级医院住院花379元以上医保才报销,现在300元以上就报了,自己可以少掏79元。
2、提高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在一个自然年度内,统筹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额由原来的30348元提高到3.6万元。
3、提高床位费报销标准。
一、二、三类定点医疗机构床位费最高支付标准由原来的6元/床日、9元/床日、11元/床日,统一提高到25元/床日。实际住院床位费超出这个标准的,市民要个人支付超过的费用,低于这个标准按实际计算。
4、是降低医用材料的首付比例。
医用材料的首付比例由40%降低为20%,个人负担材料的费用比例比过去降低了20%,如果是心脏搭桥手术,个人将能节省几千元甚至上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