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大病救助政策及医保报销比例和条件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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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救助政策是针对重大疾病,所推出的救助政策,主要面向广大困难群众。大病救助政策的推出,能为广大群众提供快捷服务、覆盖城乡科学规范的医疗服务,那么大病救助怎么申请?大病救助政策有哪些?下文就来为大家详细讲解一下。城乡低保对象、见义勇为负伤人员因病(伤)住院,经新农合、居民医保和大病保险报销后,按照60%比例给予救助,一次救助最高封顶线为20000元。根据大病救助政策,低收入困难家庭和患重大疾病家庭难以负担的困难群众因病住院,经新农合、居民医保和大病保险报销后,按照20%比例给予救助,一次救助最高封顶线为10000元。那么2019年台州大病救助政策有哪些呢?台州大病救助报销比例和调整有哪些规定么?本文思而思学教育网小编整理了一些关于台州大病救助的相关知识,希望对你有帮助。

李克强总理作出批示,要求有关部门加快落实抗癌药降价保供等相关措施。

今天,跟着小编来了解一下台州的大病保险制度。

将大病患者临床亟需的抗癌药等特殊药品纳入大病保险支付范围,满足参保患者大病用药需求。

早在2015年

我市出台了《关于将格列卫等15种药品纳入大病保险支付范围相关问题的通知》(台人社发〔2015〕68号),将全市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发生的15种大病特殊药品费用纳入大病保险报销范围。

这15种特殊药品为:格列卫、力比泰、易瑞沙、里葆多、爱必妥、晴唯可、抗人T-淋巴细胞兔免疫球蛋白、赫赛汀、诺其、美罗华、类克、福斯利诺、泰欣生、索马杜林、复泰奥。

参保人员在定点医院或凭外配处方到定点药店购买这些药品,以及异地发生符合报销规定的该类药品费用纳入大病保险支付。

职工医保参保人一个医保年度内个人累计负担的住院、特殊病种门诊合规医疗费用及大病保险特殊用药费用,超过1万元以上部分,由大病保险基金报销60%。大病保险年度报销无封顶线。

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一个医保年度内个人累计负担的住院、特殊病种门诊合规医疗费用及大病保险特殊用药费用,超过2.5万元以上至5万元部分大病保险基金报销50%,5万元(含)以上部分,由大病保险基金报销60%。大病保险年度报销无封顶线。

2018年1月1日起

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大病保险制度的通知》(浙人社发〔2017〕135号)文件规定,台州市大病特殊药品为28种,进一步扩大了大病保险特殊药品范围,并且绝大多数药品与全国最低价相比有较大幅度下降,平均药价下降20%。

28种纳入我市大病保险支付范围的药品实现了病种广覆盖,涵盖肺癌、肾癌、结肠癌、白血病等19个病种,基本覆盖我市排前10位的肿瘤疾病谱,基本能够满足参保人用药需求,大大减轻了参保人的经济负担。

纳入浙江省大病保险支付范围药品名单

如何享受大病待遇

台州市区参保人使用上述28种大病特殊药品,须由三级医院的责任医生填写《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特治特药备案表》,并携带相关病理、影像学检查等就诊材料,在参保地三级医院通过网上办理备案手续或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备案手续,办理后即可在省内允许联网结算的定点医院或药店购药时直接刷卡结算,享受大病待遇。

符合大病药品适应症的参保人在异地使用未备案时,先垫付医疗费用,再凭发票、相关病理、影像学检查等就诊材料到经办机构报销。

据统计,今年上半年,全市共有423参保人使用了大病特殊药品,大病保险基金支付787万元。

市区职工医保参保人罗某某因患非小细胞肺癌,今年上半年使用甲磺酸奥希替尼3盒,每盒49800元,合计费用149400元,大病基金支付了83640元。

城乡参保人林某某因患转移性结肠癌,今年上半年使用西妥昔单抗注射液48支,合计药品费用179360元,大病基金支付了90116元。

大病保险制度大大化解治疗重大疾病的高值药品对普通家庭造成重大灾难性风险,减轻台州参保人的经济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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