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大病医保报销范围及报销比例最新政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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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出台不少“新政”,大大缓解了我市城乡居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但你知道吗?城乡居民医保中,哪些重大疾病报销比例最高?13种“慢特病”的报销有哪些规定?“遵晚健康”帮你打听并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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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居民13种慢性病,可月报销100至400元

目前,我市城市居民中,13种慢特病采取定额报销,办了慢特病的居民,每月可报销医疗费100至400元不等。

具体病种及月定额标准为:高血压病(伴靶器官损害)(月定额标准:150元)、冠心病(月定额标准:200元)、脑梗塞后遗症(月定额标准:300元)、脑出血后遗症(月定额标准:300元)、癫痫(月定额标准:300元)、结核病(活动期)(月定额标准:100元)、糖尿病(月定额标准:300元)、精神病(月定额标准:400元)、甲亢(月定额标准:100元)、帕金森氏病(月定额标准:300元)、类风湿性关节炎(月定额标准:200元)、系统性红斑狼疮(月定额标准:400元)、慢性肾病(月定额标准:400元)。

凡患有以上13种慢性特殊病的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在定额范围内符合贵州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对病种有直接治疗作用的目录内口服西药和中成药(胰岛素除外)的费用,由医保基金报销80%,个人支付20%。

就诊医院不能随意变更

13种慢特病,当月定额必须当月使用,当月定额未用完时,可多次刷卡购买慢特病药物。当月定额用完后,不能继续通过慢特病窗口刷卡购药,超出定额标准的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参保人员经认定为慢特病后,须在居住地自愿选择一家公立医院作为慢特病门诊就医、购药的医疗机构,原则上一年之内不得变更。因居住地搬迁等特殊原因,可凭有关证明材料到人社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异地居住人员在原已选择的异地医保定点机构中选择1家二级或以上医疗机构作为慢特病门诊就医、购药的医疗机构。慢特病人员就医购药时须凭社保卡刷卡购药,政策规定内的费用由医保基金向医疗机构支付,个人自负费用从社保卡个人医保账户中扣除或以现金方式支付。

异地就医也能即时结算

针对参保人员在省内异地就医看病需要自己先垫钱,再带着发票回参保地报销,不仅费时费力,一些大病患者的资金也跟不上的问题,去年3月1日,我市实现了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管理。这意味着,无论市民在贵州省哪个城市参保,在全省范围内的任何定点医院就医,都可实现即时结算。

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是指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在省内跨市、州发生的医疗费用实行联网结算的办法。凡持有全省统一制发的社会保障卡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方可进行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

目前,我市异地住院的医院有:贵阳市纳入的大医院有贵医附院、省医等15家综合医院、专科医院。黔东南州有23家医院,黔南州有22家医院、铜仁有20家医院,基本上试点市州所属各县均有医院开通联网结算服务,基本能满足就医需求。

但是,如果参保人选择了这些医院以外的医院就诊,暂时只能按照原办法结算费用,即垫付全部医疗费用后,再回参保地办理报销事宜。

农村居民

20种重大疾病纳入大病医疗保障范围

医疗费报销八成,享受直补

目前,我市已有20个病种纳入农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这些疾病,补偿范围内的项目原则上按80%补偿,同时实行保底补偿,实际补偿比例原则上不低于70%。为方便农村居民看病,各县(区、市)目前都实行了直补政策,并都实行了二次补偿,大大减轻了农民治病的负担。

纳入农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的20个病种有:乳腺癌、宫颈癌、终末期肾病、重性精神病、耐多药性肺结核病、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血友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唇腭裂、肺癌、食道癌、胃癌、I 型糖尿病、甲亢、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结肠癌、直肠癌、儿童苯丙酮尿症、地中海贫血。

除此之外,对需长期门诊治疗,费用较多,而又不需住院治疗的慢性疾病,如甲亢、高血压(II期)、心脏病并发心功能不全、脑出血及脑梗塞恢复期、慢性活动性肝炎、癫痫、肝豆状核变性、肝硬化(肝腹水)、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慢性肾炎、帕金森氏病、系统性红斑狼疮、慢性阻塞性肺气肿、慢性溃疡性结肠炎、甲状腺功能减退等,我市原则上按不低于合理医药费用的70%补偿。

对恶性肿瘤放化疗、慢性肾功能不全透析治疗、再生障碍性贫血、白血病、血友病、精神病、重症肌无力、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等特殊病种的大额门诊治疗费用,不设起付线,补偿比例按合理医药费用的80%计算,每人年累计封顶线最低不低于4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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