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鸭山新生儿医保办理流程及报销比例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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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双鸭山市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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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双鸭山市医疗保障局发布了《双鸭山市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相关事宜通知》,大家关心的医保缴费问题,都在这里,主要内容如下:

一、参保缴费范围

城乡居民(除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包括城镇非从业居民、农村居民、各类全日制学校在校学生、学龄前儿童、新生儿等新参保人员、续保人员。

二、缴费标准

(一)一般居民、重残人员、学生、儿童、新生儿:每人每年缴纳280元。

(二)低保人员:每人每年缴纳112元。

三、缴费期与补缴期

(一)缴费期:2019年10月1日起至2020年2月28日止;

(二)补缴期:2020年3月1日起至2020年9月30日期间补缴医保费,其个人缴费部分和各级财政补助均由个人缴纳,并从补缴之日起设30天等待期,等待期满后发生的医疗费用可按规定标准给以报销。

(三)待遇享受期:

1、2019年12月31日前缴费的,享受医疗待遇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2、2020年1月1日至2月28日内缴费的,享受医疗待遇时间为缴费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在缴费前发生的费用不予报销。

3、新生儿:出生0-28天(含28天)办理参保和缴费手续的新生儿参保缴费期为全年。

四、信息变更

新增加低保信息和取消低保信息的参保居民需到市、区医保经办机构办理信息变更后方可缴费。

在校学生需提供户口本和身份证复印件由学校统一交到市、区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信息变更后方可缴费。

五、缴费方式

从2019年起税务部门为城乡居民医保费征收主体,往年居民签订的银行代扣代缴协议停止代扣医保费,2020年城乡居民按以下方式进行缴费。

(一)通过微信、支付宝扫描“双鸭山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二维码直接进入缴费页面进行缴费,也可以通过工商银行网上银行、工行自助机进行缴费或者到工行柜台由银行工作人员协助缴费。

(二)新参保人员需到社区或区医保办理参保信息录入业务后,直接在社区或医保经办机构扫码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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