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民卡办理窗口工作人员介绍,市民卡的申请条件:凡参加金华市区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或城镇职工基本医疗)的参保人员。
申请材料
一寸白底彩色免冠证件近照1张;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成年人代办需提供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合法授权书;新生儿、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可由监护人或亲属代办,需提交监护人或亲属有效身份证件及证明材料。
受理窗口
金华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D01-D03窗口、金华市开发区网络经济中心一楼2号窗口、金华银行网点市民卡专柜。
工作人员提醒,汪女士如果已给新生儿上户口,可携带户口本、户主身份证及婴儿一寸白底彩色免冠证件照片1张,就近前往上述受理窗口办理。
另外,根据《金华市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在规定缴费期外,下列本市户籍人员按本条规定办理二档、三档参保手续,按当年度个人缴费标准缴费,按规定享受当年度医保待遇:
出生后60日内参保缴费的(出生之日在上一年度的,需同时按上一年度缴费标准缴纳上年度费用),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
180日内参保缴费的,缴费次月起享受医保待遇。
工作人员说,给新生儿办理医疗保险,需带户口本(新生儿已上户口)和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